“没有保留必要。”
“是啊。知道她打来就好,留着干嘛?”
他盯好久。看到他深棕色眼睛里闪着金点。他说:“操,不知道怎办。这不像。大部分时候至少以为知道该怎办。”
什也没说。
“你是人,因为你帮做事。但看只有天知道。”
“对。”
他点点头。他转身面对着,表情难以捉摸。以前没见过他这副神情。
他说:“你跟所有女孩谈过?”
“嗯,除桑妮,”
“是啊。你还没见过她,是吧?”
然后视线挪开,开始扫视房间。
“好地方。”他说。
这话很讽刺,但他语气不是。关上门,指指椅子。他仍然站着,“对脾气。”说。
“看得出来。斯巴达式,没有多余东西。”他穿件海军蓝夹克和灰色法兰绒长裤。没穿大衣。嗯,今天要暖和些,而且他又直呆在车里。
他走到窗旁,望出去。
有人开车冲向他们,用散弹枪往车里扫射整整两管子弹。四人统统死掉,警方在他们公寓搜查,发现大笔现金以及尚未分装古柯碱。警方推论,此次大屠杀与d品有关。不是开玩笑。
报纸没提到留在巷内那家伙。嗯,不出所料。他碰上时,周日报纸已经发行。倒也不是说他有可能会上明天、或是后天报。如果宰他,他还有可能在报屁股占小块,但个被人打断双腿黑小子有何新闻价值可言?
正想着,听到有人敲门。
奇怪,清洁女工在礼拜天律休假,而仅有几名访客通常会从楼下先打电话上来。拿起椅上外套,从口袋掏出点三二手枪。还没把它扔掉。从断腿朋友身上摸走两把刀子也都还在。握着枪走向门边,问来人是谁。
“钱斯。”
“你到底想说什,
“对。昨晚试几回,今天中午又打次。直没人接听。”
“她昨晚找过你。”
“没错。”
“什时候?”
试着回想:“大约八点离开旅馆,十点过后不久回来。那口信已经在等着、但不清楚她是什时候留。按说前台该把时间写上。但他们常常敷衍事。总之。留言条八成已经丢。”
“昨晚找过你。”他说。
“知道。”
“你没回电。”
“刚刚才知道你留口信,再说又正要出门。”
“昨晚没在这里睡?”
把枪放回口袋,打开门。
“般人会先打个电话。”说。
“柜台那人在看书,不想打扰他。”
“真周到。”
“这是注册商标。”他打量着,估算有几斤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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