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没有。
不。不喝,真不想再喝。这样很好。
在吧台上留美元,将其余零钱收起,然后回家。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时,没想进去。当然没有要停下来喝杯欲望。
此时,较早期《新闻》报应该已经出来。要走到街角去买吗?
不,去它吧。
在前台停下来。没有留言。是雅各布当班,他正懒洋洋地边哼着小曲,边玩填字游戏。
是那个旅馆服务员。她来自厄瓜多尔,想她是非法移民,几乎不会讲英语,结果偏偏让她撞上那种惨状。”他哼着鼻子说,“你要不要看看尸体,好帮们确认下?保证让你看终生难忘。”
“你们确认是她吗?”
“哦,对,”他说,“们有她指纹。几年前她在长岛被捕过。当街拉客,拘留十五天。此后没再被捕过。”
“后来她在室内接客,”说。
钱斯把她安置在三十八道街公寓里面。
说:“嗨,雅各布,谢谢你那天晚上帮忙。帮打那个电话。”
“哦,没什,”他说。
“不,是帮大忙,”说,“真很感激。”
上楼准备就寝。疲惫不堪,气喘吁吁。有会儿,就在入睡前刻,又次体验到那种古怪失落感。但到底失落什?
七天,你戒七天酒,以及大半个第八天,然后你失去它们。
“真正纽约冒险之旅。你还知道些什,斯卡德?如果们需要你时怎才能找到你?”
没有别信息。把自己地址和电话告诉他。彼此之间又说几句客套话后,挂断电话,接着,电话铃响起来。角钱只够打三分钟电话,现在欠四十五美分。在吧台又破开美元,将零钱放进投币口中,然后回到吧台又要杯酒。还是“早年时光”,直接喝,不加冰。
这回味道好些。酒下肚,感到体内什东西化开。
聚会时,他们告诉你让你酩酊大醉是第杯酒。你喝杯,便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中,你会杯接着杯地喝,直到喝醉为止。好吧,或许不是酒鬼,因为情形不同。喝两杯,心情比没喝之前大为好转,因此,当然没必要再喝。
然而,给自己个机会。在那儿站会儿,考虑是否要喝第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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