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讲两个小时。他作证,说他曾见过天使和魔鬼。他见过邪恶现身,也曾受到主耶稣基督眷顾,就像古时先知样,像约瑟夫·史密斯在这片树林里经历样。他说,他信仰不再是种信仰,而是种完美知识。
以拥有家人。
父亲想去纽约州抛迈拉看神圣树林——据约瑟夫·史密斯记载,上帝曾现身在这片树林,命令他建立真正教会。们租辆车,六小时后进入抛迈拉。在高速公路旁树林附近,座神殿闪闪发光,神殿顶端有座天使莫罗尼金色雕像。爸爸将车停在路边,让穿过神殿。“摸下神殿,”他说,“它力量会净化你。”
打量着他脸。他表情很夸张,既认真又绝望。他倾尽全力想让触摸神殿,期望得到救赎。
和父亲看着神殿。他看见是上帝;看见是花岗岩。们面面相觑。他看到个被诅咒女人;看到个精神错乱老人,确实因为他信仰而面容尽毁,却仍得意扬扬。想起桑丘·潘沙[5]话:游侠骑士就是会儿挨揍,会儿做皇帝。
现在当回想起那刻,画面模糊起来,自重构成名身骑骏马狂热骑士,冲入场想象中战役,攻击阴影,砍向稀薄空气。他下巴紧闭,背部挺直。他眼中闪烁着坚定光芒,眼底燃烧火花迸射而出。母亲向投来苍白而怀疑目光,但当他把目光转向她时,他们想法又致,然后他们俩朝风车冲去。
走过去,将手掌放在神殿石头上。闭上眼睛,试图让自己相信这个简单举动可以带来父母所祈祷奇迹。只需触摸这个圣物,借助全能上帝力量,切便会恢复正常。但什也没感觉到。只不过是冰冷石头。
回到车上。“们走吧。”说。
当生活本身已经如此荒唐,谁知道什才能算作疯狂?[6]
在随后日子里,把这句话写在各处——无意识地、强迫般地写。现在,从当时读书、课堂笔记和日记页边空白处,都能找到这句话。它吟诵是种咒语。强迫自己相信——相信所认为真实与虚假之间没有真正差别。说服自己相信,计划要做事是值得敬佩,为赢得父母爱,愿意放弃自己对是非、现实和理智看法。为他们,相信即使看到只是风车,也愿意披上盔甲,向巨人冲锋。
们进入神圣树林。走在前面,发现树冠下有条长凳。这是片可爱树林,历史悠久。这就是祖先来到美国原因。根树枝咔嚓声折断,父母跟上来。他们坐在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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