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办公室就在厨房旁边,这安排是有道理。如果他需要休息,吃午餐或是喝杯饮料,不用走太远路。这是个宽敞房间,房间和塔楼已经打通。螺旋楼梯占据大部分空间,据推测,应该能够直接通向顶层。房间里有两面墙都摆满书,有部分书是艾伦写,阿提库斯·庞德系列九本书,被翻译成三十四种语言。宣传语(写)说是三十五种,但这包含英语,艾伦喜欢整数。出于同样原因,们把他书销量提高到千八百万册,或多或少有些水分。房间里还有个多功能椅,似乎价格不菲;黑色皮椅,按照人体工学设计出可以活动部件,可以支撑人胳膊、脖颈和后背。这是把为作家量身定制椅子。他有台苹果电脑,配置有二十七英尺
《喜鹊谋杀案》,他冷笑声。“读过阿提库斯·庞德系列每本,”他说,“你知道书里有吗?”
“不知道。”说。
“噢,好吧。詹姆斯·弗雷泽,那个愚蠢金发助手——就是。”他拨下头发,“遇见艾伦时,他正打算开始写《暗夜召唤》,这个系列第四本书。那时候,阿提库斯·庞德还没有助手。他单打独斗。但是在和艾伦开始约会之后,他说他打算做点调整,然后便把加进去。”
“他改你名字。”说。
“他做很多修改。意思是,首先,从未在牛津大学读过书,虽然们刚认识时候确从事过表演。那是他开个小小玩笑。他在每本书里,总是说弗雷泽找不到工作,事业不成功,是个失败者,当然啦,他戏份很重——但艾伦说过,每个助手都是如此。他常常会说,他们存在就是为凸显侦探机敏,顺便转移读者视线。角色在书中说每句话都不可信。事实上,不管弗雷泽说什,你都可以忽略。他角色就是这样设定。”
“那你读过这本书吗?”又问遍。
他摇摇头。“没有。知道艾伦在写。他之前在办公室里待就是好久。但在写完之前,他从来都不会拿给看。和你说实话,甚至都不知道他已经写完。通常,他给别人展示前,会先拿给看,但是由于最近发生事,他大概决定不这做。即便如此,也很惊讶,竟然不知道这件事。他收尾时候,通常都可以判断出来。”
“怎判断?”
“他又变得人模人样。”
想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什事,但是问出口却是,能不能看看他书房,也许找找看有没有缺失那几页。詹姆斯非常乐意带参观,们起离开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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