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难得天气好,因此在腊梅城外空地上,百姓正在忙着赶集市,突然便看到有队人马正在往这头走,阵仗不算小,于是纷纷猜测是谁家老爷,走近后才发现,打头骑马两个人竟然是沈千枫与叶瑾。
既然如此,那后头马车里就应该是……啊啊啊啊啊啊!
百姓瞬间沸腾起来,甚至连摊子也顾不上再管,嗷嗷叫着便往过冲。甚至还有人买裤子试到半来不及脱,拖着条裤腿便冲过来,迫不及待什,简直让人动容!
收拾停当之后,叶瑾与沈千枫也从房中出来。沈千凌看眼他嫂子,识趣闭上嘴——走路姿势略奇葩,看便知道昨晚发生什。
二十多天昼夜赶路,他大哥居然还有这种兴致,简直不能更酷炫。
非常适合给大力丸代言。
“你确定要去?”沈小受识趣,并不代表秦宫主识趣——事实上他就是故意,十分恶趣味。
叶瑾怒,“你给老子闭嘴!”
“起床。”沈千凌恐吓,“不然吃青菜。”
听到“青菜”两个字,毛球顿时睁大眼睛,瞬间清醒——真是非常奏效。
这样才对啊……沈千凌很满意,帮它也穿件毛乎乎小衣服。
“啾。”毛球低头看看小马甲,然后高兴伸开小短翅膀,“啾!”
“这喜欢穿衣服?”沈千凌意外。
黑眼圈。
叶瑾闭上眼睛不看他。
然后下刻,便有湿热吻落在唇上。
虽然两人都很累,但小别胜新婚这件事,还是要做做啊……
屋顶暗卫默默站起来,集体坐到对面。
秦少宇眼中充满深意。
叶瑾恼羞成怒,“信不信老子给你下不举药啊!”
追影宫暗卫在房顶听到,纷纷倒吸冷气夹住腿——叶谷主简直凶残,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打不过宫主而胡乱迁怒,们是无辜。
改天定要找村口王师傅做个铁裤裆。
这就叫未雨绸缪。
秦少宇靠在床上道,“它在问你要红包。”
“什红包?”沈千凌不解。
“这是过年之时,叶瑾替它做衣服。”秦少宇道,“当时穿着要到不少珍珠玛瑙,估计是产生误解,以为旦穿上这件衣服,便会有人给钱。”
“啾。”毛球又往它娘身边蹭蹭,小黑豆眼充满期待。
沈千凌哭笑不得,就说不能惯着啊,这都是什毛病。
否则听到不该听,定会被叶谷主灭口。
第二天早,沈小受就从床上爬起来。
“还很早。”秦少宇提醒。
“也不早,天都亮。”既然要做演员,就要合格点啊!沈小受换套衣服,然后将儿子抱出小窝,“你也起床!”
“啾。”毛球睡眼朦胧,小黑豆眼略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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