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马?你说怎办吧。”他没辙。
转头看向他,戈低声道:“找到这批野马中头领马,当着所有野马面杀它。”
“哈?!杀落单马都会被报复,杀掉头领岂不会被追杀到死?”玛隆不解。
“杀其他野马,野马头领会带着其他野马报仇,可是杀野马头领,其他野马瞬间无首,会默认杀野马人是头领,们反而可以收获整整批马群。”戈对他解释道:“不过,要点就是必须堂堂正正走向它们,走到它们中间,然后将首领击致命。”
看看前方膘肥体壮野马群,又低头看看自己身板,饶是玛隆自认为自己体魄也不差,可是心里也有点没谱。
乏情况下,它们还可以吃肉,它们牙齿很尖锐,连厚重熊皮都可以咬开,不过它们武器可不是它们牙,而是蹄子,遇到敌人,野马群就将敌人围起来,踢皮球样用蹄子踢打敌人,在它们围攻下,再皮厚敌人都受不住,能被踩成张皮!
又累又饿脚还疼,玛隆和戈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遇到野马群。
“难怪这边什猎物也没有,原来这里是这群野马地盘。”看着草丛对面野马,戈轻声道。
和沿途不缺吃喝其他人完全不同,玛隆和戈可是路上什也没有猎到,幸好路上不缺冰雪他们还有水喝,不然早就倒下。
“怎样?可以吃马肉吗?听说马肉也很好吃啊!”和面容严肃戈不同,玛隆可是脸兴奋,眼中都冒光!
“别看,靠人力打不过它们,它们蹄子力量非常大,何况有群,躲都躲不过来,得靠其他。”戈在旁边又说话。
“其他?”玛隆歪歪头。
“你器形是什,让看看。”戈问他。
虽然做段时间同学,可是他们这阵子愣是没在彼此眼前展示过器形。
玛隆就利落变成把大喇叭。
“这是齐洲高原野马,它们可和你知道马不同。”看着前方马群,戈放慢呼吸:“它们是这片无人区最凶猛生物之,对于其他物种几乎是无差别攻击。”
“这凶悍?!”玛隆咂舌:“那怎办?们撤退?”
盯着前方,戈几不可查摇摇头:“撤退是不可能,们已经耽搁太久时间,会遇到野马群,们八成还走错路,不能撤退,非但不能退,们还要猎下这批野马。”
“批?”玛隆眨眨眼,怀疑自己听错:“匹就行吧,们找匹落单野马下手?”
“不可能,别说野马轻易不落单,就算们杀落单野马,只要们身上还有那匹野马味道,其他野马会找们寻仇。”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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