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4章(4 / 6)

于是陶恂心情跟着块明朗起来。

十四是个作家,以前不叫这个名,笔名取诗情画意,十四年不为人知,受尽各种心酸苦辣,后来突然因为个漏子被送去评奖,然后就跟老天爷突然看见他样,两年内不断斩获国际大奖,于是广为人知功成名就。

他为不忘自己过去十四年受过苦,改笔名叫十四——满满嘲讽。

就跟他样,搞笑里充满辛辣嘲讽,但手握国际大奖,国民度又高,从来不缺人想将他书影视化。

大概文豪都有怪癖,这位就喜欢在各种深山老林里面隐居。

他絮絮叨叨念叨个没完,陶恂也就勉强听两句,小花园褪去白天喧嚣热闹,冷可怕,正是冰雪消融季节,夜风吹让他有点哆嗦。

“行,大哥你怎女儿就跟老几十岁样,以后小瓷得嫌弃死你。”

——听耳朵都快起茧子

听完回去给沈琛打电话,过年后他提防着相亲事儿直黏着沈琛,好在公司事情确实不懂,有正当理由,后来黏久就越来越分不开,今天回来就天忍不住心里痒

电话响两声才接通,那边声音有点沙哑,低沉暗哑带着点醇厚且诱人鼻音:“陶恂?”

沈琛对文学不感兴趣,但他知道这手里书改编电影全部大卖,三部电影下来票房过五十亿,这哪怕在几年后都是当时电影市场奇迹,也是足以令任何人眼红利益。

——他想先步要到版权。

挂电话时候陶恂先说晚安,然后等着他挂电话,他觉得头有点疼,嗓子也干燥,声音低哑句晚安,这温情话不适合他说,大概是今天实在喝有点多,况且是这样喑哑语气。

陶恂咬着牙冲进浴室,他不知道该不该庆幸自己现在不在沈琛身边,不然就能靠近听他这样喑哑声音,但他怕自己失去控制,去拥抱或者去亲吻——

沈琛声音惯常都是冷静锋利,从来没有这样舒缓低哑时候,陶恂被撩心尖都颤下,握着手机手都忍不住紧紧,半响才听出不对:“琛哥,你喝酒?”

沈琛按按眉心,他喝酒容易头疼,只是模糊应声。

“你在哪儿?身边有人没有?”陶恂不自觉皱眉,因为沈琛不太喜欢喝酒,平时他和沈琛起出去都是他挡酒,商场上难免应付,但沈琛向来极有分寸,很少喝醉过。

“没事,小郭开车,”沈琛闭着眼,微微抬起头,小郭马上把车窗放下来,外面冷风吹上湿热额头,终于好受点。

把头往后稍微靠靠,声音也带上两分隐约上扬:“刚刚要到十四隐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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