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笛发现自己准头是真不行。
倒下两个人没有个死,个是肩膀中枪,另外个是手臂,其实陆笛瞄准胸口要害来着,最后发直接打空。
敌人也来不及为两只悬浮在半空中手套惊恐,只听外面轰然声巨响,穿甲弹爆。
即使隔这远,还是能感觉到气浪与刺眼白光。
陆笛根本用不着出去查看,隔空感应下脑电波。
拿着望远镜人连忙转头,却什也没看见。
手套已经飞到其中人后背上。
全副武装就意味着身上好几把武器,陆笛这些天已经摸熟这些武装带与放枪皮套结构,腋下手枪是别想,最好夺就是后腰上那把。
陆笛赶时间,顾不上轻手轻脚。
“shit!”
盲强光,燃烧作用极强。”
陆笛前几天恶补些知识,模糊记得这是次性武器,传说中发就报废火箭筒,同时威力也大。
当然最重要是这种用光电火控系统瞄准武器,锁定效果好,隐蔽性强,别说目标是辆防弹轿车,它能直接打低空飞机,破甲效果很强。
“糟糕。”
陆笛自言自语,他不可能拦得下这个东西,时间也来不及,只能相信晏龙。
嗯,都在。
果然晏龙车技是值得相信。
当然,事先发现问题,让大家提前做好准备自己也不赖,陆笛头抬,控制手套飞速躲进箱子后面——这就是他最大优势,箱子后面藏不下人没事,藏得住手套就行。
看着三个陆续爬起敌人,陆笛用生硬诡异音调说:“来,帮练习下准头。”
作者有话要说:陆笛:不是吓人,是说英语慢,正在个音节个音节地念
枪丢失那瞬间,人就发现。
手套里武器个翻转,手指飞速拨开保险,枪口瞄准。
“砰砰砰。”
三声连响,仓库里面三个人已经倒下两个。
“巧,格洛克仿制款,简易轻便,正好会用。”
他战场在后方。
陆笛维持着不可见状态,跟随着飞出去手套冲入火箭筒发射房子。
果然那边三个全副武装家伙,边举着望远镜,边又从箱子里抬出个火箭筒。
“what?”
好像有东西从眼前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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