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这个法律,得让墨家人觉得有道理。
杨毅却是稀里糊涂,不知道这到底是怎回事。
然而,涉及到学派名声和尊严时,他不能不回答,于是叩首道:“回禀家上,腹【黄享】杀子为公义,其子犯法杀人,综按汉律,以当偿命,先贤杀之,是维护律法之公,天下之义也!”
刘彻闻言点点头。
比起儒家嘴炮,墨家才是真正行动派!
解释下腹【黄享】何以杀子?”
腹【黄享】,乃是秦惠王时墨家钜子。
墨家钜子,很好理解,大抵就相当于武侠小说里掌门人。
某次腹【黄享】之子杀人犯法被官吏抓捕,惠王下令将其子释放,理由是腹【黄享】年事已高,独有子,不可让其绝后。
这在统治者立场很好解释。
像儒家嘴上说什舍生取义,杀生成仁。
临到头没几个真正付诸行动。
但墨家不然,史书之上,孟胜为诺殉城,之后墨家因孝公而效忠秦国百余年,始终不曾泄露过秦国任何机密,更不曾朝三暮四,与六国有什勾搭。
笼络人心嘛!
但腹【黄享】知道后,就将其子杀,还对秦孝公说“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这个故事被记载在吕氏春秋中,后世,基本很少人知道,即使此时,假如不去翻书,还真不知道。
但刘彻喜欢看书,加之最近在编辑《新神农》,于是就看到这则故事。
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家人,比法家人更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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