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养狼为患 >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1 / 8)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看看让别人都误会成什么样了。

他的身体是稍微弱了点,容易生病了点,但也是个瓷实的人,真不是什么琉璃水晶。

全速奔行之下,众人很快抵达了探子追寻而来的山贼窝点。

事先派来做探子的几个锦衣卫已经摸排过一通,见郑垚和陆清则来了,赶紧出来汇报:“报告大人,贼子就在这座山上,上山的路上有不少路障,不过都劣质得很,属下摸排时已顺手拆了,山顶的确有一个营寨,原先是一座小寺庙,陛下一行人在里面。”

若是强攻,对方拿陛下当人质,或是误伤到陛下怎么办?

郑垚抓抓头发:“可是,万一陛下怪罪下来……”

“我兜着。”

夜色倾盖而下,陆清则一身天青色,晚风中袍袖猎猎而动,如雪般明净,脸上的半片面具遮挡着神色,语气却没有半分犹豫:“走了。”

郑垚仰头看着他,不免愣了一下。

陆清则不再耽搁,抖开缰绳:“驾!”

事态紧急,郑垚点了两百人先疾行而去,其余人随后。

陆清则准备上马时,郑垚还有些担心犹豫:“不太好吧?陆老弟,你真要一起去?”

宁倦下的死命令是“朕不在时,一切都听陆太傅的,朕在时,也要听陆太傅的”。

虽然他和陆清则私底下的关系其实还不错,但命令就是命令,陆清则下的决定,他不能违抗。

但是……

陆清则沉吟了一下:“陛下身边带有多少侍卫?对方多少人?”

“陛下带了五十人,山上估摸有四五百人。”

宁倦身边的暗卫,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对上训练有素的士兵,都是以一当十的,何况是对付些揭竿而起、没受

郑垚嘶了声,只好翻身上马:“走着!护好陆大人,务必一根汗毛都不能掉!”

“是!”

两百人的队伍飞驰出城,扬起一片尘土。

迎面的夜风掺着几分凉意,陆清则骑着马,速度并不比其他人慢,察觉到周围的人频频看过来,仿佛是在确认他的安危,心道,都是小崽子惹的祸。

之前从江浙赶来时,路上马车换成了马背,宁倦总担心他一个人骑马会摔,非要和他同乘,随时看护着。

会被陛下削的吧?

陆清则上马的动作很利落,轻盈似风,稳稳地落到马背上,勒着马缰“嗯”了声:“附近大多是被逼得落草为寇的良民,既然陛下来了,江右太平,就还没到不可调和的地方,眼下各地灾民方安稳下来,不宜大动干戈。”

况且宁倦哪儿是会让人乖乖带走的性格,他很怀疑宁倦是察觉到了什么,才自愿过去的。

情况有些复杂,他跟过去,除了担心宁倦的安危之外,还担心宁倦会把那群山匪都杀了。

眼下能稳住宁倦的人只有他。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