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骁比陆嘉延羽翼丰满更早,甚至有可能,陆嘉延连出国都不是自愿。如果他不出国,留在国内下场多半是死路条。
电视剧里演得那些豪门争斗其实有半都取自于生活,盛明稚知道那些高门中死几个人,好像不算什大不事情。
就算不死,多半也会找个什理由,终生监视起来。
在那种情况下出国陆嘉延,想来也知道不是去享福。
做菜就是那几年学会,国外饭菜难以入口,渐渐地就自己上手。
陆嘉延随口道:“不是。买着好玩。”
盛明稚:……
说句买来送给他会死吗。
不过,看在陆嘉延送礼送得够贴心水平上。
盛明稚没有跟他斤斤计较这些小细节,甚至心情很好地到中岛台来帮陆嘉延打下手。
满脑子都是自己这个雷人造型,作为个从头发丝精致到脚指头小作比,就算是当场出车祸要去医院抢救,他都会原地爬起来整理下自己衣服。
从来,没有,这丢人过!
谁知道陆嘉延说完这句话,微妙地看他眼,喃喃道:“是挺好。”
丑点,没那多人惦记-
盛明稚低迷情绪直持续到回家那刻,然后在客厅上看到款直想要满钻腕表,瞬间被治愈。
关键是。
他刚才就是以这个形象出现在自己粉丝面前?!
这丑?
这难看?!
盛明稚仿佛被雷劈般,语调都变:“刚才直穿着你衣服吗。”
回忆匣
只是他打下手也是添乱。
陆嘉延跟他不同,盛明稚是点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从小养尊处优。当然,到他这有钱地步,也不需要自己学着洗菜做饭。
可陆嘉延不同。
盛明稚记得陆嘉延大四毕业那年就去国外读博,顺便在海外初步建立起自己商业版图。
听盛旭说过,陆家那两年挺乱。
狐狸眼睛亮不行,就差没跑过去,盛明稚笑眯眯地打开蓝色丝绒礼盒,直接把这支腕表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十分满意。
他其实比较喜欢机械表些。
但这支腕表表盘里镶满碎钻,在灯光下耀眼夺目,熠熠生辉,胜在够高调。
戴在手上美够,盛明稚才想起什,故作矜持地把腕表放桌上。
指指:“嘉延哥。这是你买来送吗?”
陆嘉延点点头,还没问什情况,盛明稚就脸色惨白。
“穿这丑?!你刚才怎不提醒下?!”
不仅丑,而且陆嘉延风衣还长,穿在他身上,显得他腿短!
“嗯?”陆嘉延上下打量他:“觉得挺好。”
盛明稚已经完全听不见他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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