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胖子搓搓自己满是横肉脸颊:“这帮年轻小崽子,情情爱爱,真是麻烦。哪有老子年轻时候,想爱就爱,想恨就恨来痛快?喜欢娘儿们,就大大方方把抢过来好。现在年轻人,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
老烟怀里揣着杜维亲笔信,带着队骑兵,路奔波来到狼牙军营地,已经是傍晚。
可是他却终于来晚步,狼牙军人告诉他,统领隆巴顿大人,今天早,就抽千人,出去“打猎”。
“打猎”是这帮佣兵黑话,其实就是带人绕路去敌后骚扰去。
温情来。
捏捏口袋……口袋里有封信,是杜维写来。
他刚才对缪斯说谎……杜维不是“迟早会知道”,而是已经知道!已经知道缪斯就在这里。
这封信是昨晚快马送到,信里,杜维要胖子立刻派人把缪斯送到亚金城去——如果她不肯,就绑也要绑过去!
这是信里杜维原话。
隆巴顿不在,老烟在营里打听下,说出缪斯相貌,果然很多人认得。只是却得知,隆巴顿把缪斯起带走。
老烟叹口气……果然如公爵大人想样,让自己快马加鞭来接人,晚就来不及。
这个隆巴顿,又抗命。
可这次,胖子却自作主张,违抗次杜维命令——反正他也不是第次违抗命令。
只因为……当初,这个可怜假小子,单人匹马跑来投奔自己时候,这个从前总是脸坚强,仿佛个小刺猬样小妮子,在跑到自己这里来时候,脸疲惫和柔弱,眼神里那种悲伤东西,让胖子生出怜悯之心。
这些日子,她在自己这里,和帮粗豪汉子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叫嚷,看似快乐,可是……有哪个女孩子,会晚上在房间里,抱着酒囊睡觉?
枕头上那痕迹……真只是口水吗?
还是……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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