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它从棉纱里取出粒血色晶珠来,捏在指尖,道:“你说过,这个赛巴斯塔似乎可以吞噬别人血液之后,就可以自进化。他杀死个黑魔法师之后,就具备黑暗系魔力,后来他吞个光明系法师心脏,他身上就具备光明系属性,对吧?你来看!”
它高高抬起手来,老鼠眯着眼睛……
片刻之后,它手指尖那粒晶珠就冉冉散发出团极为微弱乳白色光芒,这光芒虽然微弱,可是在血色晶体衬托下,却是货真价实白!
杜维立刻就辨认出来:“这是光明系魔力振荡?!”
“没错!”格格巫兴奋地叫道:“现在看来,并不是赛巴斯塔本人具备光明系属性,只是他血液自己就融合这种属性,所以,当他催动自己斗气时候,血液里这种加成就自动摧发……其实他自己依然不懂半点光明系魔法,纯粹是血液缘故。”
焰温度比寻常火要高出很多。
根细细管子,输导在水晶瓶侧面,水晶瓶子里,半瓶赤色液体正在咕嘟咕嘟冒着泡泡,强烈温度之下,液体燃烧之后,冒出丝丝热气。
这瓶子里可不是什魔法药剂,而是……血!!
确切说,是从赛巴斯塔身体里抽出来鲜血!
任何人都知道,寻常人鲜血,是非常容易凝固!只要把普通人鲜血泼洒出来,很快就会凝结。
格格巫说到这里,压低声音,道:“而且,你猜猜,又发现什有趣事情?你看着!”
说完,格格巫忽然打开正在加热水晶瓶口,然后拿出柄匕首来,飞快拉过杜维手来,杜维也不反抗,任凭格格巫轻轻割破自己手指,刺破指尖,滴
而经过杜维仔细研究,赛巴斯塔鲜血,具有极为特殊性质,他鲜血非常不容易凝结,甚至连烧灼之后,沸腾点温度都很高!可惜杜维前世不是化学家,他无法辨认和研究这些血液里成分。
经过系列摸索之后,杜维才有个重大发现。
把赛巴斯塔体内鲜血抽取出之后,经过充分燃烧,最后可以提炼成些细微血色晶体!硬度几乎可以勘比普通魔力水晶。
在这个燃烧器皿之上,充分加热之后血液沸腾气化,渐渐凝结在输导管尽头块细微棉纱之上,只见棉纱之上,凝结粒粒如米粒般大小血色晶珠,晶莹剔透,看上去有些凄惨红色,触目惊心!
格格巫小心翼翼控制着温度,看见杜维进来,这只老鼠立刻叫道:“你怎又跑出去!见鬼,这里个人可忙不过来!快快,又有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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