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哪个黑社会老大不是案底能放几个档案柜?哪里见过这种记录纯洁良好黑社会?
OK,你可以说八爷是黑社会,但是他老人家已经死。
至于想暂时扣下,律师第个就敢拍桌子对诺顿大吼大叫!
最后,诺顿快被气疯时候,还是道格出面,他出面正式释放回家。但是至少签署份文件,保证将在未来周之内,不得随意离开温哥华,因为是这场案件当事人,所以必须配合调查,在警方需要时候,必须在周之内听从警方随时召唤。
然后,在这份文件上,签署自己大名,在律师陪同下,领着人,堂而皇之离开警察局。
那个狙击手在枪战开始时候,给们威胁性非常大,可是到后来,却忽然无声无息。
如果对方狙击手继续射击话,们在距离这远地方,没有远程枪械还击,就算能确定他方位,也是拿他没办法。
只是到后来,却不知道对方狙击手怎忽然不开枪。
们被赶来警察包围,随即全副武装警察们很紧张把们所有人都带回警察局。至于死者,自然也有法医带走。
很显然,短短时间内,这频繁造访警察局,倒是让诺顿很意外,至少这个被气疯老家伙,看来倒是很想趁着这个机会整把。不过律师还是非常厉害。
至于事后,诺顿和道格两人之间爆发怎样争
口咬定,是在路上被人袭击。
“这是场蓄意谋杀!”律师是个四十岁中年人,华裔,带着眼睛,略微有些龅牙,只知道他姓周,在温哥华律师圈子里外号叫做“龅牙周”,是个这方面高手。他义愤填膺对着诺顿大声道:“从现场初步证据看来,当事人是受害者!他在回家路上,无故被帮武装歹徒袭击!而且这是场明目张胆谋杀!!请问,身为警方高级人员,您原本应该对于在您管辖范围内,出现这种严重恶意犯罪行为而感到羞愧!而不是无缘无故找当事人麻烦!当事人是在遭遇到肆意谋杀过程中,为保卫自己生命,才出手于犯罪分子搏斗,这种情况下,他出手杀人,在法律上是无辜!”
原本诺顿这个老家伙,还想以黑社会仇杀借口,把拘留在警察局里协助调查,就算关二十四小时,对于他来说,都是很爽吧。
但是,他注定要失望。
至少,在温哥华所有档案记录,都实在太干净!没有触犯过任何法律,甚至没有违章停车,几乎是个标标准准守法纳税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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