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脸。
等我变成名满江湖的大侠,我再来告诉你!
这时候
那是我爹拿马鞭抽的。
我说我要闯荡江湖当大侠,要逍遥快活走四方,我爹气的脸色都变了,顺手抄起一旁的马鞭打在我身上,怒声问道:“你还想闯江湖?我告诉你,秦家绣庄就是你的,它即是你的财产,更是你的责任!你不可能丢下绣庄,这是我经营了一辈子的心血!你说,你会接!”
马鞭抽在身上,火燎一样,很疼。
没几下我身上的绸料就被打破了,于是鞭鞭都打进肉里,带着血。
我抱着头躲避,一边跑一边梗着脖子和我爹杠:“我不!我就不!这破绣庄,谁爱管谁管!反正我不要!我不接!我就要当大侠!我要去闯荡江湖!!!”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响起来。
……他的名字叫谢春飞,很好听的名字。
我叫秦纵,我现在十五岁了。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学堂上偷看话本,散学后去落霞谷找春飞哥哥。
话本里的大英雄真帅。
有一身的本领,铲恶扬善,还能英雄救美,最后功成身退,逍遥山水之间,留的身后美名,千古流传。
我叫秦纵,我爹是京城首富,我姐是当朝贵妃。
我是我家老来子,一生下来就是含玉镶金,爹疼娘惯姐姐爱,上京出了名的贵公子,连侯府小公子都要对我礼让三分。
我叫秦纵,我终于在十岁那年玩脱了,在京郊大山里走丢了。
但是我遇到了神仙哥哥。
哦,他是个人,但长得很神仙,我看他的第一眼,就被正中红心。
爹气得狠狠抽了我一顿,可是到最后,我也没有屈从。
我甚至觉得我开始具备了江湖大侠的第一步——面对恶势力,宁死不屈!
等到鞭伤稍微好一点,我就跳下床,跑到落霞谷来找春飞哥哥。
春飞哥哥皱着好看的眉毛,一点点重新给我换了药——那药是贺师父特制的,比外面卖的最好的金疮药还要好用,抹上去冰冰凉凉的,阵痛很好,且不会留疤。
他问我为什么被打成这样,我不想说。
我蹲在落霞谷溪水旁边,看着溪水里的自己,我觉得我也可以做得到,甚至比话本里的更帅。
“你怎么脸上有伤?”
谢春飞的手掌按在我肩上,正好按在还没愈合的伤口上,痛的我龇牙咧嘴地蹦起来,面部一阵痉挛,几乎昏死过去。
谢春飞皱眉,声音却放轻了:“你把衣服脱了,我看看。”
我沉默地解开衣带,露出一身鞭痕。
我觉得,我可能喜欢这个小哥哥。
我听云瑛说,成婚的意思是喜欢谁,就要和他办婚宴,然后一辈子在一起。
就像我爹和我娘那样。
嗯,我要娶他。
“哥哥,我要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