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不点是那个路易十四弟弟哦,在井边捡到他。你们知道图察为什每代只有个子嗣吗?不是遭天谴,是他们把其他都杀,扔到井里去献祭,只留下个最优秀。不然你以为他们为什叫血腥玫瑰呢?”爱格再次骄傲地挺起肚子,“所以如果不是把他捡回去,他就真没命。”
原来如此,难怪老国王风流成性,最后却只有路易个儿子。陈添还以为是什宫斗情节,原来是每代都这样。
陈添:“献祭?”
爱格:“人类总是会做些奇奇怪怪事情,们龙族都不会这样做呢。路易十四曾曾曾曾、诶?几个曾来着?反正是个已经在棺材里风干老头,他觉得只要把流淌着自己血脉孩子扔进井里,就可以为自己换取无限寿命,保证图察长盛不衰。他以前还企图来抓过呢,让把时间分给他,时间是能这分吗?这个臭老头,打掉他颗牙!”
说起这事儿来,爱格左勾拳右勾拳地给陈添示范,显然还是被气得不轻。
就算是捡来,那也是,!”
时间之龙在跳脚,甜酒贩卖在无语。殷绥风格真跟他南辕北辙,如果说陈添是沉浸式体验,那殷绥就是简单粗,bao“关键字触发”,没有丁点感情。
殷绥:“偷。”
爱格:“你怎能这说话?如果不是本龙,那个小不点说不定已经在这里死掉呢,伟大时间之龙日行善,你却这说,哼!艾瑞克说得没错,人类没个好东西!”
陈添赶紧把殷绥拉住,“来来。”
这对陈添和殷绥来说,就是惊天大消息。路易十四居然还有个亲弟弟,图察王室居然还有血祭传统,真是疯子。
不过陈添又注意到个细节,“你说你是在井边捡到他,他没有被直接扔进井里吗?”
爱格挠挠头,“没有诶。”
陈添:“他几岁?什时候捡到他?”
爱格开始掰自己爪子,“五岁?本龙大概两三年前捡到他,他那时候还是个走路都摇摇晃晃小不点呢。”
殷绥无所谓地退到旁,陈添便在爱格面前蹲下来,“伟大时间之龙,您鳞片像珍珠样美丽,您品德像钻石样高贵,令心生敬佩。所以您能告诉是怎捡到那个孩子吗?定将它写成最动听歌谣,全大陆传唱。”
爱格就喜欢亮闪闪东西,陈添用钻石形容他,便很容易拉他好感。果然,他臭屁地清清嗓子,说:“告诉你可以,但这是个秘密,你不能告诉别人哦。”
陈添微笑,“好。”
这只龙好好骗哦。
策划是不是忘记给他加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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