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逊色于少年身材和五官,但身形却显得伟岸许多,宽肩窄臀,身银白轻甲,两个人之间最大差别大概还是他身上那股隔着两米远依旧能轻易闻到血腥味,浓烈得像是在尸山里打过滚。
那双眼睛,明明是同样黑,里面却像是藏着只择人而噬野兽,只等着适当时机便会猛然扑上去咬断猎物脖颈,狂躁而嚣张。
“对你是谁没兴趣,因为……”年轻王冷笑声,嘴角掀起冷漠弧度,那张本来就足够好看脸在阳光照耀下更显得吸引力十足,“你很快就要死。”
其实不止陈思明个人觉得像,作为原著作者林曼也本能地僵住,压根没想过陆思言会真出现在这里。
老实说,她在创造离湮这个人物时心里其实是有原型,那时候save出道曲《fire》正火,顶着头张扬银发贝斯手兼主唱陆思言用声音征服原本还喊着解散歌迷,于是才有这个嚣张却并不令人讨厌王,倒也说不上完全相像,毕竟只是借陆思言两分性格,其余都是凭想象。
而且就像粉丝常说那句话,歌唱得好不代表定会演戏,安岑不就是最好例子吗?组合还没解散时候就已经开始进军演艺圈,结果混到现在依旧不愠不火,还因为僵尸演技上好几次娱乐头条,所以林曼并没有把陆思言划在考虑范围之内,而是先想到裴墨,江诚这类演技精湛粉丝众多男星,陈思明问她要推荐人选时也是直接说和自己关系亲近张嘉志,如果没有霍维森开口,那张写有陆思言名字邀请函也不见得会发出去。
“衣服,衣服,你赶紧把衣服换上让看看。”等陆思言走近,在灯光下看清他那张脸,陈思明显然更兴奋,如果不是张嘉志早已经识趣地自己脱戏服递过去,恐怕他都能直接上手扒。
衣服是件古装长袍,月白色打底,虽然因为试穿次数过多已经起褶皱,有些地方还沾灰,但做工还算精细,料子摸起来也挺柔软,袖口,衣领和边角都绣着淡绿竹叶,挺素雅但却并不寡然无味,这是离湮在宫外游玩时套装束,在小说里也有提到过,试镜时特意单独把这段给拎出来,因为比较能表现人物性格。
“现在就换吗?”陆思言洁癖挺严重,不过这会他心情还不错,本来以为霍维森那家伙会出现在评委席上,结果那位置上却坐个自己不认识男人,所以看陈思明点头后并没有多言,立刻就把外套脱下来,然后换上那件长袍,旁边工作人员仔细地替他把衣带系好,又抚平褶皱。
衣服很合身,之前张嘉志穿起来袖子还有些长,肩膀位置看起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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