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那只伯劳朋友名叫空,已经成精,住在百叶林西侧,是只凶勇能干灰伯劳。他们相逢在某个迷人春天,那天和今天样下着绵绵细雨。
“们都刚刚南迁回来,大部分和们样鸟儿们都忙着筑巢,为接下来紧张繁殖季节做准备。还没有成精,空那时也没有。就是在这片草丛里,遇见空。”
云歌朋友们都躲在不知名角落里,抓紧时间练习。他们需要在短时间内,打磨出首最为动听歌曲,好在相亲大会上展歌喉,大放光彩,吸引最迷人异性,和自己共结良缘。歌喉最美云雀往往能够优先诞下后代,让自己优良基因得到延续。
而云歌无异是他们同辈之中最受瞩目位。尚在幼鸟时期,云歌就已经展露绝佳天赋,他歌声能让天上云彩驻足,能让水里游鱼流连。云雀们纷纷传言,云歌定能在相亲大会上打败各路对手,迎娶到最美丽云雀新娘。
云歌对此却并无太大兴趣。他喜欢唱歌,却从未将歌唱视为项吸引眼球突出自手段,他只是单纯享受唱歌时那种纯粹而美好自由。至于最美丽新
看时候,明明发现厚蛋烧已经开始凉,形状也随着时间流逝开始瘪塌,完全不想现在这样饱满。怎回事呢?又过去这久,厚蛋烧不但没有凉透,反而像刚出锅那样新鲜?
他用力想很久,模模糊糊地觉得,可能是自己运气好吧。
云歌很开心,在饭盒上跳来跳去。“这样就可以把它完好地送给朋友。”他脸幸福神色,昂着小小脑袋,发出清脆悦耳啾啾声。
抛开心中困惑,他诺很快又起好奇心。“之前听你说,你朋友是只伯劳鸟吗?”
云歌低下头,扇扇翅膀,轻轻点点头,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只云雀和只伯劳鸟成为朋友,这并不寻常。林子里妖怪和动物们都知道,伯劳是种相当,bao躁鸟。他们个头虽然不大,却有着猛禽个性,像鹰隼般热衷屠杀和捕猎。人类称这种鸟为屠夫鸟。
他诺曾经亲眼看过只凶猛伯劳鸟将只血淋淋硕大野兔子插在尖锐树枝上,作为储存粮食。那个血腥场面过于鲜明,害他担心害怕好久,晚上睡觉时,总觉得会有伯劳鸟破门而入,将他抓起来剥皮吃肉。
而云雀则截然不同,虽然外表看起来灰扑扑并不十分抢眼,但他们歌声足以治愈所有生灵,为大地带去灵动音符,是种相当温和鸟类。
他诺不禁露出困惑表情。
仿佛是看穿他诺无言不解,云歌犹豫很久,缓缓开口,将自己故事分享给他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