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就还剩个人,自己遛自己。
“老子混得连狗不如,”阮向远深脚浅脚地在雪地里走,越走越觉得凄凉,心情不但没有因为走这条路而变好,反而变得更加糟糕,“恩,这句
阮向远前所未有认真地点点头,前所未有地说句操你妈,对牢房里每位前战友。
然后他又吭哧吭哧地爬下床,出门。
他手脚发冷,脑袋晕眩,根据分析,是饿。
走出三号楼,阮向远鬼使神差地,选择绕远路去食堂——这就意味着他必须老老实实地路过二号楼,然后打从二号楼牢房前面走过。
踩着雪在片白茫茫积雪中留下自己串脚印——周围没有人,他哆哆嗦嗦地走着,甚至不用跟别人解释自己为什会认得路,为什会去个食堂也千里迢迢绕到二号楼。
到令人呕血——他妈副心知肚明臭语气阴阳怪气给谁听?老子才敢知道这消息还热乎着你他妈副老子进监狱之前就知道这事儿节奏是在哄鬼呢?
“哦对,”大板牙转过身,满脸轻蔑,“你刚才想跟说什?”
“没什,”阮向远抬起下颚,骄傲三十七度角,目光微微下垂,绝对傲慢,从口袋里掏出那颗几乎被他揣得热乎白萝卜,扔到大板牙脚边,“送你,昨天晚餐剩下,拿去捅屁眼吧。”
阮向远冷笑,懒得去看大板牙意料之内怒容,生命中必须充满惊喜,于是就好像找虐似,他转过头看,睡神被窝底下,果然有双银灰色瞳眸也这盯着自己——
那瞬间,气血上涌至头顶,恨不得想和地球同归于尽。
事实上,现在他在走路,他闭着眼睛也能走。
雷切常常带着自己狗崽子逍遥过市——除日常作息之外,通常在蠢主人吃饱喝足想散步想运动时候,他会不管狗崽子情愿不情愿,强迫性地拖着它在绝翅馆里走圈,他们都会选择在室外路绕绝翅馆周之后散步回二号楼,那时候,还是狗崽子阮向远其实挺喜欢室外,他喜欢在雪地里撒着欢儿狂奔,然后跑远,等着雷切在他身后叫他,这时候他就拙计地转圈,拙计地刹车,拙计地转弯,然后再踩着原来爪子印儿,继续路狂奔,头栽进蠢主人怀里。
心情好时候就摇尾巴舔舔他脸。
心情不怎美丽时候就抬起爪子将他也扑倒在雪地里,嚣张地在他身上踩圈再爬下来。
不过现在不样。
阮向远气笑,他歪歪头,简直乐不可支地问:“你也这觉得?”
沉默。
三分钟沉默。
在阮向远都开始不耐烦时候,白雀回答他令人激动三个字——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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