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明法律何存?
话说看得杨信自己都有些义愤填膺感觉此贼不死简直天理难容。
“这种东西很常见吗?”
他好奇地问。
“何止是常见,简直司空见惯。
前东西。
这其实就是张写满字纸。
而且之前应该是糊在墙上,被强行揭下来,还有几处撕坏,至于上面内容……
好吧,这其实是大字报!
或者用这个时代称呼叫做揭帖。
你不懂这些言官手段,他们都是风闻奏事,但他们没有区别真假义务,只要外界有传闻,他们就可以上奏,哪怕是假他们也无罪。
这样就很简单。
他们需要攻击某个人,那就干脆自己找人写揭帖,匿名,然后贴到大庭广众之处,或者安排人编造流言在民间故意传播,只要民间就流传开,他们就可以风闻上奏。他们不需要负责任,风闻奏事,听到有人这说,就有责任上奏,谁说说对不对,这个不是负责,不关事。
而且不仅仅是本地制造舆论。
因为御史哪怕风闻上奏也得由陛下来批阅,陛下批阅结果,经过六科审核后送往通政司,由通政司转发各处衙门,同时向全国各地官衙发邸报。这样很快全国各处衙门主官就知道言官上奏及陛下批阅结果,同时民间关心朝政士绅,会派人到各处衙门凭关系手抄,这样全国各地士绅也知道。他们会向民间再次传遍,江浙带已经不只是手抄,甚至有人专门做这生意,在衙门凭关
而且还是崭新出炉,从纸张墨迹来看最多不超过四个小时,算算也就是杨信打完徐副指挥之后,紧接着这东西就炮制出来。上面全是用词含糊,但却明显引人遐想内容,向人们描述个在逃杀人凶犯,是如何混入京师,并凭借某些未知本领,勾搭上几个豪门显贵家女人,然后出没于这些后宅。
后宅啊!
个男人出没于豪门后宅啊!
并且这个在逃杀人犯,还因为机缘巧合,搭上宫里某人身边某个大太监门路,继而被引见到这个人身边,凭借拍马屁得到某人青睐。至于是拍马屁本领高强,还是因为其他本事,这个就靠大家脑补,总之因为受青睐,甚至还得到赐物,这样下子就抖起来。抖起来这个在逃杀人犯仗着有后台,立刻原形毕露,不但在京师无恶不作,什调戏妇女,吃法不给钱,霸占小丫鬟之类,统统都干过。甚至最后终于膨胀到公然殴打朝廷*员,猖狂地制造桩又桩血案,至今还有堆被打伤官差奄奄息躺在那里无处申冤,但因为背后有保护伞,这个凶手继续逍遥法外。
这天理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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