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来得伏兵?那个土丘之下,不是只有些枯草顽石吗?
下瞬,章典便发现那群伏兵着装跟普通兵士不太样。虽然带着头盔,但是盔上蒙黄褐色粗布,身上铠甲也不是明亮或乌黑钢铁颜色,同样泛着肮脏黄绿颜色。穿这身丑陋衣衫,伏在草丛中,还真像堆顽石黄土,难怪离得如此近,却没人发觉!
可是就算悟出这些,又顶什用处?敌人就在侧腹,自家兵马却追气喘吁吁,连阵型都散个干净,哪里还能挡住?!
“快!快回撤列阵!”章典疾声尖叫。
来不及!甚至没有列阵,那队兵士三五组,手举钢刀木盾,大步向前冲来。区区百来步,须臾跨过,如同锐利刀尖,狠狠刺入伪汉阵中。毫无防备,亦无力抵挡,就如待宰羔羊
章典骑在马上,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他其实可以安安稳稳待在营地里,待手下兵将把敌人头颅拎到案前。可是带兵全歼敌人,功劳显然更大。况且这些上党兵都是老于阵战家伙,万中途勉力收拢人马,回戈击,岂不是坏大事?亦或者这伙溃兵,会不会把他们引入另个圈套?
有他坐镇,就没这些顾虑。章典自信能眼看穿敌军动向,以及所有适合埋伏地形。旦有危险,他可以立即收拢阵型,等待骑兵到来,再同围歼敌人。不过是些步卒,又怎能逃过骑兵追击?
而现在,切都在向最好方向发展。前面那支溃兵速度开始慢下来,地上原本只有零零散散长矛、头盔,如今已经越扔越多,显然有人跑得力竭,连这些保命东西都不肯要。而他们前进方向,虽然避开骑兵归来道路,但是通向是没什隐蔽物旷野,除些土丘外,连藏兵地方都找不到,如何设伏?
也许不用骑兵,这八千人,就足以把敌人全数吃下!
酩酊快意在脑中盘旋,章典露出冷笑。佛子?不还是险险因自己谋划命丧黄泉!个虚有其名病秧子,有什可怕?等大败敌军之后,再趁势夺下高都,铲平梁府,看那姓梁,要如何自处!
前面逃兵又慢些,就快追上!
章典举起手中马鞭,大声道:“给加快脚步!杀敌将者,赏绢十匹!”
如今绢布才是硬通货,听到这话,本已跑得气喘吁吁汉兵,更加卖力狂奔起来。溃兵就像悬在眼前猎物,只差扑过去口吞掉,谁不垂涎?!
五百步,四百步,三百步……简直都能听到前面敌人粗重呼吸声。正在这时,章典只觉眼角处有什东西晃。反射性扭过头,他骤然睁大双眼!
那里凭空出现队兵士,足有两千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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