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叫做周仲*员,主张以法治国,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断于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坚持律法应该视同仁,废除以银代罪等……
这种想法,和具有现代法律观李慕不谋而合。
只不过,此人想法虽然超前,但却是和整个统治阶级作对,下场应该不会很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人对百姓过度特权,才是神都矛盾如此激烈根源所在。
如果能解决这问题,从百姓身上获取念力,足以让李慕省去数年苦修。
回到都衙之后,李慕找来《大周律》,《周律疏议》,以及另些有关律法书籍,在阳丘县和北郡时,李慕只管抓人,审案和判罚,是县令和郡尉之事。
来神都之后,李慕逐渐意识到,熟读法律条文,是没有坏处。
想要推翻以银代罪律条,他首先要解此条律法发展变迁。
当时刑部郎中是昏官狗官……”
小吏愣下,问道:“哪个员外郎,胆子这大,敢骂郎中大人,他后来丢官吧?”
老吏笑笑,说道:“当时员外郎,就是现在侍郎大人……”
……
神都街头,李慕对风韵女子歉意道:“抱歉,可能刚才还是不够嚣张,没有完成任务。”
此法是在先帝时期所创,初期之时,只要不是谋逆欺君之罪,即便是杀人放火,都可用金银代罪。
后来,因为代罪范围太大,杀人无须偿命,罚缴部分金银便可,大周境内,乱象四起,魔宗趁机挑起纷争,外敌也开始异动,百姓念力,降到数十年来最低点,朝廷才紧急缩小代罪范围,将人命重案等,排除在以银代罪范围之外。
这样虽然暂时降低此事影响,但此法日不废,日便是大周顽疾。
之后,有不少*员,都想推动废除此法,但都以失败告终。
其中,位名叫周仲刑部*员,曾经主张变法,短暂废除此法几个月,便被既得利益旧势力反扑,变法失败。
风韵女子摇摇头,说道:“在外面听到,你已经够嚣张,没有给陛下丢人,这次没找到机会,还有下次……”
李慕还是第次体会到背后有人感觉。
难怪神都那些官宦、权贵、豪族子弟,总是喜欢仗势欺人,要多嚣张有多嚣张,如果嚣张不用负责任,那在心理上,确能够得到很大愉悦和满足。
这些人出生就拥有许多人辈子无法拥有东西。
他们不用辛劳,便能享受锦衣玉食,不用修行,身边自有修行者鞍前马后,就连律法都为他们保驾护航,金钱,权势,物质上极大丰富,让些人开始追求心理上病态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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