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朋友,你刚才说什?”加尔怀疑自己听错。
“荆棘鸟眼珠。”梵妮把零碎东西都倒进容器里,“别大惊小怪,不是魔王化身,只是万智森林产出洋葱球,们喜欢把它叫做荆棘鸟眼珠。”
她倒入种黏稠绿色液体,没有开火,容器里却沸腾似煮动。贝儿不喜欢这个味道,它退缩进加尔胸口,用耳朵把自己裹得更紧。
“喝掉它宝贝儿。”梵妮捏着鼻子把碗递过去,“快点。”
贝儿闷头装听不懂,加尔把它从胸口扒出来,它耳朵紧紧蒙着鼻子,口气喝掉全部,然后像是喝醉样在加尔手臂间摇摇摆摆,最后头栽倒。
什。”
幼崽用大耳朵挡住脸,这是个不开心动作。它埋在加尔手掌中,闷闷不乐,今天连“咕噜”声也没有发出来。加尔有点担心,他还挺喜欢贝儿。
“你该去问问梵妮。”格雷建议,“她对这些要比人类医生更加权威。”
“你说它吃窥世之眼,”梵妮摘下眼镜,她胡乱地绑着茂密红发,从堆积如山书籍中爬出来,把幼崽拎在眼前观察,“飞涕兽真是什都吃,但是从没听说过谁能吃掉窥世之眼,那是火神神迹,高温之物。它不该还活着。”
“那颗水晶球并不烫。”加尔避开脚边书,坐在小板凳上,“它裂开,丢给贝儿当玩具,可是它竟然吃掉。那颗球真是窥世之眼?”
“明天早上起来检查下。”梵妮说,“肚子下去就是消化。但提醒你小鬼,它吃窥世之眼,如果窥世之眼与它同化,那它眼睛很
“确切说是窥世之眼部分。”梵妮说,“教皇是很厉害家伙,他将火种雕琢成窥世之眼,又将窥世之眼化为千万水晶。每个神殿巫师都携带着它,他们可以随时随地共享眼睛,只要被巫师捕捉到身影,就已经被神殿扒光衣服。你说它裂开?你砸它吗?”
“没有。”加尔说,“它就在眼前裂开,毫无防备。”
“这不可能。”梵妮把幼崽还给加尔,“听着朋友,诸神之中火神安克烈最为骄傲,他留下神迹绝不会轻易被惊动,你定吓到它。没办法让幼崽吐出来,但们可以试试让它彻底消化掉。”
梵妮转身,推开摞摞书,带着加尔穿过她低矮逼仄木屋,然后进入非常开阔石洞。这里没有火把,照亮空间是镶嵌在石壁间珠子,手稿、玻璃仪器,透明标本随处可见,都被严格地贴上名称。
梵妮翻张手稿出来,“谢天谢地它还在。让们来点拾尸鸟唾液,荒野鼠人胡须,万智蛇人鳞片,还有深渊荆棘鸟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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