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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认主(2 / 8)

那青年顿时涨红了脸,僵

这样的歌谣,与闪着七彩光的舞台格格不入,偏偏令人们心驰神往,听得入迷。

夏渝州琢磨半晌:“这最后一句有点耳熟,是不是刻在雕像下面的那句。”

【你是银色诗琴弦上的月光】

这句话太特别了,夏渝州记忆犹新。

司君点头:“这是我们家世代传唱的诗,每个司家人都会。”

那一切的苦难都不值一提,哈哈,不值一提

你是天上遥不可及的星辰

你是海上低吟浅唱的魔魅

哦不,这些诗篇都配不上你

我日夜弹奏指尖淌血

看出来谁是血族谁是人类。以前上学的时候只接触过的血族仅限于自己家里人,没什么概念,最近看多了西方种,才发现血族跟人类区别其实还是挺大的。

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但他就是能看出来。就好比看多了小型豹子,再回来看家猫,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此时此刻的酒吧里,少说有十名血族。有独自在角落喝闷酒的,有言笑晏晏跟人类交谈的,还有拿着一只简易竖琴往台上走的……司家人是吃素的,不过领地内报备过就可以吃荤,这些人类是顾客有时候也是食物。

“今夜月色正浓,请允许我为大家唱一首诗歌。”那拿着竖琴的年轻人,戴了司家家徽,不过夏渝州没见过。

家徽上的诗琴,其实就是古竖琴。台上人拿的琴,很接近诗琴的模样,轻轻拨弄,低哑悠远的声音像是从亘古的荒原上传出来的,充满了苍凉的浪漫。

“哦。”夏渝州顿时收起了满心赞叹,合着是“校歌”啊。台上这位格调满满宛如古典艺术大师的年轻人,在他眼中瞬间沦为穿着校服上台唱校歌的小朋友,失去了兴趣。

一曲完毕,众人起身鼓掌,那位年轻人微笑着下台,顿时有漂亮的姑娘上前搭讪。

乐队重新开始演奏,气氛恢复热络。那年轻人拒绝了姑娘请他喝一杯的提议,径直往这边走来:“哦,恕我眼拙,没有看到我们家的青年才俊回来了。”

礼貌优雅的姿态,难以掩盖言语中的不友善。

夏渝州挑眉,转头问司君:“这是你家小辈吗?怎么这么不礼貌。”

也捉不住那怕一片袍角

你啊,你啊

你是银色诗琴弦上的月光

……

古老的音调,恍惚将人带到了千百年前的丝路上,黄沙,雪山,戈壁滩。倔强的吟游诗人历经艰险,来到了富饶的东方,见到了那只会出现在梦中的美人。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聆听这几乎失传的唱诗。词是洋文的,好在夏渝州外语成绩不错,能听个大概意思:

我自遥远的国度而来

长路漫漫白雪皑皑

卷天的黄沙险些将我掩埋

但当我历尽艰险见到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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