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真只有半个月!半个月项目就让他败涂地,这比当初诺华在合同桌上离开更让他感到耻辱。
奥尼只觉得现在他就像脱光衣服跑在大街上样,所有人都对着他指指点点,那种好似带着嘲弄议论声让他几欲发狂。
“还有原告方第二条指控,在合约期内进行相关项目研究。方承认,uw溶液和ch5溶液都是器官储存液,他们在用途及性能上有着同质化特征。但是法官还有陪审团各位,不知道诸位对进行相关项目研究是怎样个概念。”
“在开庭前,查与本案雷同相关案例。在1978年纽约最高法院曾判决过这项案例。这是项新材料专利案,三个合伙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但
“这份是项目报批资料。高校每项研究项目立项都要经过严格审批,各位可以看到华清大学第九生物研究实验室项目第次递交审核时间是1985年6月13日,这份报批资料上有华清大学生物系、华清大学方以及华国科研管理部门印章及相关负责人签字。”
律师将报批资料呈给法官和陪审员。
原告律师嗤笑声,“华清和华国教育部门章,华清是本案被告,至于华国教育部门……法官,认为华国教育部门与华清方有从属关系,他们签字盖章不足以当做证据。”奥尼律师大声驳斥道。
没等法官开口,托比亚律师也就是李铮律师猛地站起来,“抗议,这是方陈述时间。”
“请原告方注意。”
原告律师讪讪地坐下去,但是托比亚注意到他呈上去报批资料,法官只是略微翻翻就放下,显然原告律师话还是对他产生影响。
托比亚不慌不忙,继续开口道:“当然,虽然觉得在方陈述期间原告方擅自打断,这是种十分不礼貌行为。但是也能理解原告方提出异议。因此请法官和陪审团允许提供第二份证据。”
“这是罗氏和华清签订捐赠协议,协议里明确表示,罗氏捐赠是实验室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华清大学第九生物研究实验室立项时候也按规定给罗氏提交份项目立项书,这是李铮先生专门从罗氏亚洲总部要过来立项书原件,上面罗氏批复和归档证明。戴维先生还表示,如果有需要话,他可以亲自来芝加哥为李铮先生作证。”
这份证据就显得有力多,至少芝加哥大学生物实验室第项指控可以基本宣布不成立。
原告席里奥尼脸色差得可怕,罗氏是全球知名药企,他们和李铮关系再好,也不会冒着损害企业信誉风险在法庭上做为证,这说明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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