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大人样,肩膀挺得笔直,说话做事都格外有条理。
说是两个人打架,其实人家都没怎还手,还在被儿子不小心弄破耳朵之后反过来安慰他,保证点儿都不疼。
就是不太喜欢笑。
“那时候是小笙?”
缘分太奇妙,靳先生也很惊讶,扶下眼镜:“后来是遇
不光写错,还跟人家打架。
还把人家耳朵弄破。
他们还在夏令营时候,于笙陪着他大半夜跑出去散心,两个人坐在马路边上喝甜牛奶时候,他还留意到过那小块疤。
可也点儿都没想过渊源居然会在这早地方。
于笙看会儿那张照片,忽然被他碰下耳朵,本能侧下头,没躲开:“哥。”
靳林琨没忍住,抬手轻轻拢把他脑袋。
小混蛋坐在沙发上,肩膀向后倾倾,被阳光晒得微温短发抵上他掌心:“哥。”
靳林琨揉揉他头发:“怎?”
“你不会写字。”小混蛋告状,“还打。”
靳林琨:“……”
于笙记忆力当然毋庸置疑。
靳林琨那时候年纪小,对笔画控制很成问题。
偏偏又非常自信,定要自己写名字。
第个字右半边写得歪歪扭扭也就算,后面两个字间距拉比例还非常不容易辨认。
小于笙虽然对这个毫无内涵名字有点怀疑,但依然实事求是地念出来,还很懂事地没有嘲笑其他小朋友名字奇怪。
靳林琨轻轻揉上小混蛋红透耳朵尖,迎上他视线。
于笙抿下唇角,还想说话,已经被熟悉气息格外温存覆下来。
云雀在窗外探头探脑,抖掉身上雪,跳进斑驳日影里。
都已经是十多年前事,现在想起来印象也已经不深。但真对上号,当初已经淡化记忆就好像又跟着清晰不少。
靳先生还能隐约回忆起来,那个被儿子扯着打三天架小朋友是批孩子里最懂事沉稳个。
本来就是对着照片回忆个往事,忽然就成批-斗大会。
还是不认错就不行那种。
靳林琨不大想接受现实,努力回忆半天,还是不得不对童年刻骨铭心阴影生出点动摇:“真写错?”
于笙还能从记忆里翻出当时画面,拿过张纸:“再写遍——”
“……”靳林琨及时没收男朋友手里笔:“真写错。”
没想到这个人不光名字奇怪,而且非要跟他打架。
……
靳林琨张张嘴,没立刻说得出话,低下头。
于笙手比他凉点,笔划掠过掌心,还在认认真真地写。
午后阳光透过落地窗,把男孩子格外浓深眼睫镀上层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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