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杳显然已经不记得他。
那时候钟杳也才刚刚被选角导演发掘,第次荧幕触电就担纲那部剧里男二,执意放下手里拍摄任务,把烧昏昏沉沉他抱去给场务,掏钱让他看医生吃药。
还特意带他到身边,给他句台词,单独出五秒镜。
因为那五秒钟镜头,爸爸妈妈终于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他,把他带回家。
“因为——”
查过林竹履历。
林竹是个十分优秀经纪人。
虽然才入行年,却已经展露出极强天赋,手下艺人无不顺风顺水突飞猛进——他几乎能预料到,那个祁志在跳槽到那位老资历经纪人手里后,因为没有合适资源、没有贴身打造发展路线,而慢慢回落过气未来。
林竹带谁都能火。
他在圈子里已经十二年,眼力准得很。自己沉寂三年,很可能已经不适合现在娱乐圈,他也同样清楚。
林竹咧嘴笑,忽然翻出随身小本子,连笔起推过去,目光清净笑容明亮。
“是您粉丝,喜欢您十二年。”
所以他更想知道原因。
林竹被他看得心跳微快,迎上那双漆黑眼睛,双拳慢慢握紧。
——那双手把他抱起来,温暖干净手掌拭着脸上泥水,又覆上额头。
钟杳看着他,目光沉静温和,显出隐隐探寻。
——他睁开眼,迎上双漆黑眼睛,眼睛里是被泥水浸得狼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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