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夏,呜……我终于打通电话了……”侯朝清的声音带着哭腔的颤抖。
“出什么事了?”方夏瞬间收了懒洋洋的神情,语速飞快地问道。
侯朝清这人,平时总是傻乐傻乐的,方夏认识他四年,就没见他为什么哭过。听到侯朝清的哭腔,方夏就
“画图画图……”方夏嘟哝着,重新摸上笔记本。
先把那张Q版符堇保存好,然后打开备忘录看几张插画的要求,想了一会儿,拿起笔开始慢慢勾图。
虽说是暂时把感情问题放到了一边,但这种事总归不是自说自话就能做到的,方夏折腾了一个下午,也就完成一张草图,比起他平时的效率,是大打折扣了。
眼见着快到六点了,方夏起身伸了个懒腰,打算洗把脸收拾一下,带符堇出门吃晚饭。
而就在这时,方夏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的喜欢才是超越友谊踏入心仪的标准,完全没有判断经验。他大概是知道自己对符堇的喜欢,和旁的人不太一样。他对符堇的情绪起伏特别敏感,但对侯朝清不是;他喜欢看到符堇露出高兴的神情,哪怕只是一点点,他都会跟着高兴,但对侯朝清也不是;他对梦里对符堇行不轨之事会感到愧疚,但换成侯朝清——他大概会一拍脑门觉自己脑子有病。
但是,这些就能说明他对符堇是动了心的喜欢吗?方夏不知道。
他一点都不擅长感情这种东西,如果感情能跟打架一样简单就好了。跟谁打一架,赢了就是喜欢,输了就是不喜欢,什么都不用想,拳头决定最终结果,多好!
方夏摸过桌子上那三枚铜钱,魔怔般地开始默数铜钱。
喜欢……不喜欢……喜欢。
方夏扫了一眼,来电人显示是胖猴。
这货该不会是在企鹅上没问出结果,现在特地打电话过来继续八卦他吧?不过,侯朝清是去参加同学会的,这个点他们也差不多该准备开饭了,怎么有空给他打电话?
方夏想着,还是伸手拿起手机,接了电话。
“喂?胖猴……”
不等方夏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侯朝清呜咽的声音。
喜欢……不喜欢……喜欢。
喜欢……不喜欢……喜欢。
重新从桌子上捡起三枚铜钱,方夏觉得自己傻不拉几的。三枚铜钱,喜欢开头,数到最后一枚,想也知道是喜欢,数个屁啊!
随手把三枚铜钱塞进口袋,用双手拍了拍脸颊,稍稍提起了一点精神。
关于喜不喜欢这个问题,现在就算是想到脑溢血都不一定能得出对的答案,不如暂且押后,之后再慢慢想。他的恋爱观极端而刻板,或者也可以说是死心眼,认定了一个便是这一个了,他不想草率地做出决断。特别是对方还是符堇,他更不想那么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