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夏,呜……终于打通电话……”侯朝清声音带着哭腔颤抖。
“出什事?”方夏瞬间收懒洋洋神情,语速飞快地问道。
侯朝清这人,平时总是傻乐傻乐,方夏认识他四年,就没见他为什哭过。听到侯朝清哭腔,方夏就
“画图画图……”方夏嘟哝着,重新摸上笔记本。
先把那张Q版符堇保存好,然后打开备忘录看几张插画要求,想会儿,拿起笔开始慢慢勾图。
虽说是暂时把感情问题放到边,但这种事总归不是自说自话就能做到,方夏折腾个下午,也就完成张草图,比起他平时效率,是大打折扣。
眼见着快到六点,方夏起身伸个懒腰,打算洗把脸收拾下,带符堇出门吃晚饭。
而就在这时,方夏手机突然响起来。
喜欢才是超越友谊踏入心仪标准,完全没有判断经验。他大概是知道自己对符堇喜欢,和旁人不太样。他对符堇情绪起伏特别敏感,但对侯朝清不是;他喜欢看到符堇露出高兴神情,哪怕只是点点,他都会跟着高兴,但对侯朝清也不是;他对梦里对符堇行不轨之事会感到愧疚,但换成侯朝清——他大概会拍脑门觉自己脑子有病。
但是,这些就能说明他对符堇是动心喜欢吗?方夏不知道。
他点都不擅长感情这种东西,如果感情能跟打架样简单就好。跟谁打架,赢就是喜欢,输就是不喜欢,什都不用想,拳头决定最终结果,多好!
方夏摸过桌子上那三枚铜钱,魔怔般地开始默数铜钱。
喜欢……不喜欢……喜欢。
方夏扫眼,来电人显示是胖猴。
这货该不会是在企鹅上没问出结果,现在特地打电话过来继续八卦他吧?不过,侯朝清是去参加同学会,这个点他们也差不多该准备开饭,怎有空给他打电话?
方夏想着,还是伸手拿起手机,接电话。
“喂?胖猴……”
不等方夏说完,电话那头就传来侯朝清呜咽声音。
喜欢……不喜欢……喜欢。
喜欢……不喜欢……喜欢。
重新从桌子上捡起三枚铜钱,方夏觉得自己傻不拉几。三枚铜钱,喜欢开头,数到最后枚,想也知道是喜欢,数个屁啊!
随手把三枚铜钱塞进口袋,用双手拍拍脸颊,稍稍提起点精神。
关于喜不喜欢这个问题,现在就算是想到脑溢血都不定能得出对答案,不如暂且押后,之后再慢慢想。他恋爱观极端而刻板,或者也可以说是死心眼,认定个便是这个,他不想草率地做出决断。特别是对方还是符堇,他更不想那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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