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这点,温琅尾巴顿时摇得更欢,伸爪碰碰秦景深手,见后者没有拒绝后欢欢喜喜往前扑,直
落在秦景深眼里,像是撒娇,也像是讨好。
秦景深当然没有忘记温琅。
他记得面前这只棕色毛团子是在三个月前突然出现在他家门口,奄奄息趴在那里,连动动爪子力气都没有。被他带回来后也不闹腾,看上去又乖又讨人喜欢。
不过只待三天,就悄悄走。
秦景深以为是它是自由惯,离开是很正常事,没想到时隔三月,毛绒小团子居然又回来。
谁能忍心拒绝这可爱只毛团子呢?
不存在。
这想着,温琅抖抖耳朵,期待朝秦景深看过去,再次与他四目相对。
秒,两秒,三秒。
面前男人终于动。
人饕餮四目相对,温琅也看清楚秦景深模样。
他还没来得及换衣服,依旧是西装革履打扮,黑色暗纹西装下衬着白衬衣,领口严丝合缝,上面丝褶皱都没有。
而他眼神也是如此,平静沉稳,波澜不惊,低头看过来时候有种不真切深邃,像是黎明未明时海,紧紧、不留任何余地吸引着旁人视线。
温琅怔怔,瞬间突然想起他之前在八卦小报上看到过篇文章,上面具体是什内容他已经记不清,只记得文章末尾有行加粗字,对秦景深颜值和气质做出九字总结。
——清贵优雅,而筋骨暗藏。
还带着个盆。
就像是因为任性而离家出走小动物,在漂泊后终于知道家好,于是带着唯财产眼巴巴撒娇卖萌,想要重新回到这个家里来。
秦景深看着,眼里慢慢多几分不易察觉柔和。
然后迅速被温琅捕捉到。
有戏。
他慢慢蹲下来,伸手在温琅耳朵上摸摸,掌心温热,声音却是与之截然不同平淡:“团团?”
团团是那几天里秦景深对温琅称呼。
温琅没想到秦景深居然还能认出他来,毕竟那时候他看起来就是只狼狈流浪狗,弱小可怜又无助,和现在模样相比差不是点半点。
不过这点都不重要。
温琅犹豫下,抬头轻轻蹭蹭秦景深手心,尾巴晃来晃去。
可以说是很靠谱很贴切。
还好温琅多少也算是只正经妖怪,短暂愣神后很快想起正事,抬爪把边上狗爪子饭盆往前推推,歪头轻轻叫声。
声音软乎乎,眼睛湿漉漉。
就差扑到面前人怀里蹭蹭。
温琅虽然看不到自己现在模样,但估计着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毕竟蛋黄橘宝儿每次这看他时候,他都承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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