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土吧,真心觉得,全世界猫都应该叫‘XX’。
顺便说句,‘XX’就是本名。】
【有独立想法之后,好奇心变得异常旺盛,对人类世界里切都充满挑战欲。进化以后虽然成名作家,但其实直以为才华应该用在数学上。
曾经用在家中用玻璃杯和鸡蛋练
【很多生物学家和科学家直在讨论进化到底是个什样过程,自己体会是,它是种可以被形容为‘开窍’感觉,就是说,在某天某个时刻,突然,开始思考,脑容量变大,出现很多以前从未有过想法。】
【那个临界点是有天蹲在猫砂盆里拉——(消音),忽然莫名其妙觉得,也许应该把屁股抬高点,不然会弄脏白毛毛。拉完以后准备习惯性闻闻,但股强大理性却告诉,有点臭,不要闻。
可每次都会闻闻啊。
这时脑海中有个声音告诉,那是你粑粑,不能闻。
很纠结,到底要不要闻。
书用是第人称,从只猫角度写起,视角格外新奇,由于作者本身就是只猫类进化种,内容可信度极高。
阅读同时还能接触到猫咪真正想法,对于康星落而言这种体验实在不可多得。
书从作者段自嘲开始:
【直觉得,是只十分双标猫。
理由是直很讨厌‘猫’这个称呼,它是由人类起,觉得自己接受不,因为很骄傲。然而却很喜欢自己本名‘XX’,这名字是由曾经主人给起,深究起来也是人类强制性给予,可偏偏很喜欢。
最后还是闻。
事实证明,果然很臭。】
【从那次拉——(消音)开始,觉得自己似乎不样,以前从来没有思考事情忽然出现在意识之中,开始留意除猫砂盆猫食盆猫水碗以外世界,渐渐在意起主人话,当他有意识说到某个物体时,会对号入座,由此知道什叫做桌子什叫做椅子,还有自己身份。
是只猫。
……怎会有猫这样难听名字。
所以如果有人说双标,不会反驳,还要给你寄小鱼干。
因为你说真是太有道理。】
【在懵懂前半生,作为只猫生活其实非常快乐。
脑海中并没有太多印象,每天吃好吃东西,睡软软猫窝,和其他猫起在地板上奔跑,猫生已经足够充实。
那个时候,猫生最大成就能够听懂主人叫名字,只要他叫就开心,如果他叫比叫其他猫次数多会更开心,生活就是这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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