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景把手机放着,不想理孙向晨,打开电脑,帮周洛阳做他编程,说道:“就是你舔狗,还得给你做作业。”
周洛阳:“对啊所以你注定买不房子,因为舔狗不得house。”
周洛阳实在很烦编程课,他压根就没打算选这门,因为杜景选,他才陪他选,上课枯燥得要命,讲师又是个老太太,简直让他打瞌睡,最后作业扔给杜景,让他去做两份。
孙向晨是个健气阳光大男生,周洛阳能感觉到他真是非常非常非常崇拜杜景。他为杜景做事,周洛阳与他比较,简直为之汗颜——
包括但不限于选修课占座,打饭,打球时买饮料,坐在射箭场边替杜景看衣服,读杜景常看小说,买和他个牌子衣服、球鞋、书代购;找好吃餐厅先去尝尝,再约他俩起去。更找到在国外念书朋友,为杜景去要他喜欢球星签名海报,落款是to:Vincent。
原本他俩什都能说到起,唯独足球与篮球,聊起来总容易吵架。于是彼此便默契地不再提各自本命队伍。
但孙向晨出现,填补这个空白,他喜欢球员恰好也是杜景喜欢,于是便开启上天入地无脑吹,杜景曾经看过NBA现场比赛,偶尔也会发表几句看法。
“哟,”周洛阳酸溜溜地说,“你们球队粉丝。”
周洛阳翻翻杜景聊天记录,这小子何止崇拜?简直是把杜景当成偶像。
“他和说话时,可不是用这个语气!”周洛阳有点震惊于男生可以对男生热情到这个地步,简直哭笑不得道,“你看这患得患失小心情,都可以当你粉丝。”
但杜景大部分都没有收,尤其那张科比海报。
再后来,孙向晨还想送杜景个新款手机。
孙向晨不是什富二代,就是个普通家庭出身小孩,周洛阳看他这样,换成自己都有点吃不消。杜景确实很有钱,却不怎在意消费水平,诗人父亲留给他不少遗产,买完法拉利撞坏以后,还剩下不少。
买双球鞋对他来说就像在小卖部里买瓶水般轻松。
周洛阳脚码数四十三,杜景四十四,两人没法换鞋穿,而为配两双鸳鸯
杜景说:“和你说话时不也是?卑躬屈膝。”
周洛阳听到这话就想摔手机,说:“哪有!这明明是态度!平时和你说话,从来就是看你脸色。”
杜景:“你没发现?你给发消息从来就是秒回,就像这小子样。给你发消息,你总要把晾着。”
“喂!那是在忙好?”周洛阳笑道,“上课总不能直掏手机。”
“再忙看见你消息也会第时间回你。”杜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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