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差三岁 >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3 / 4)

宁玺无语了:“你不能放远点儿吗?!”

有时候,宁玺会想,要是有一种工具能把他和行骋的童年以电影的形式记录下来就好了,那他愿意三年不看书,就天天坐在放映室里边儿,去看楼上秦奶奶的盆栽落了几瓣儿花,楼下“讨厌”的弟弟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捣了什么蛋,那只蝉最后怎么样了,为什么行骋小时候那么爱吃朱古力冰激凌,还点儿都吃不胖……

宁玺有一本字典,从小用到大,现在都读大学了,一翻开,里边儿还压着一张纸,已经泛了黄,他记不清楚是哪一年行骋签下的落款了。

两个字,大大的“行骋”,“骋”字写了五遍,错了四个,全拿红笔划了,最后一遍是宁玺补在一边儿的,工工整整,又在背面,写了个“宁玺”。

在北京学习读书的日子忙碌而充实,宁玺常常忙得连轴转,心中挂念着行骋,但一闲下来,那份挂念仍旧不减,反倒是越来越满了。

去上学,那会儿也不太上心,偶然有一天得了空闲,在小区里面打球,篮球抛扔得过高,球滚落到了后院,他才摸进去捡。

一抬眼,满墙的爬山虎,里边儿插了十来朵已经被雨水冲刷过的假花,有些褪色,有些歪扭。

那天的春风还剩了最后一点儿,在宁玺眼里,将那一面“花墙”吹拂出了堪比往日的明艳。

要说更能胡闹的,行骋十岁那年,还捉过蝉,装在瓶子里,献宝似的给他。

宁玺抱着那个玻璃瓶,心里雀跃不已,但还是表情冷淡地说:“好吵。”

或许是因为,一份思念,占了他全部的空间。

他从未去想过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行骋的,或是他和行骋到底是如何走到一起的,一切这般自然,顺理成章,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已经走了一小截路程了。

宁玺随口提起那个姓邢的学长,跟行骋说,其实这个世界上啊,跟他们一样的人还有很多,不仅仅是同性恋,还有师生恋,异性恋,双性恋,或者异地恋,不管怎么说,都只是形式的一种,唯一不变的,就是两个人真心相爱。

快一年过去了,宁玺已经开始从最初的逃避,变成去面对自己,正视自己,尽量乐观起来,并且还会告诉行骋,其实大家都一样的。

行骋也知道他们偶尔一起打球,私下交集不是特别多,但占有欲就是占有欲,偶尔会多

行骋因为他自己就足够吵了,并不觉得蝉鸣有多吵,“那,哥,你不要吗?”

“活物不方便养,”宁玺说不出“不要”那两个字,只得说,“放了吧。”

行骋这回听了话,拎着玻璃瓶就又瞬间消失在楼道里。

那天傍晚,宁玺第一次跑上楼去敲行骋的家门儿。

行骋云里雾里的:“我放了啊。”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