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喜欢呀。”何筝歪头,理所当然道:“因为你喜欢,所以也喜欢你,然后渐渐发现,陛下天下第好,天下第帅,天下第疼,就更喜欢更喜欢。”
他用那多天下第,总算让方天灼停下手里笔,他低头看着何筝,从他细细眉到嫣红唇,这张洁白脸每处都那精雕细琢,仿佛是照着他喜好长得。不对,他开始时候,其实也只是单纯觉得何筝好看,但也仅仅只是好看而已,不是何筝照着他喜好长,而是不知何时,他喜欢上他身上每处。
他像是他暗无天日生命力遇到束冲天火光,他鲜活至极跳跃着,从他生命这头,跳到那头,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到将切黑暗全部驱逐。他是因为何筝反抗他才喜欢他吗?当然不是,他平生最恨有人反抗他。
他是因为何筝说好听喜欢他吗?不,他身边不乏对他说好听话人。
何筝在他眼皮子底下那些举动,点都不值得赞扬,实在愚蠢至极。
,手开始翻书,何筝睫毛抖抖,慢慢掀起睫毛看他侧脸。
都说认真工作男人很帅,认真学习男人也没差到哪儿去,这张好脸,这优秀个人,怎就被他遇到呢?
在这刻,何筝陡然涌出股强烈**:“陛下说对。”
“嗯?”
“真是个草包,又懒,又胸无大志。”
可若是说他蠢,他似乎又是聪明。他不是味谄媚,也不会味反抗,他贪生怕死,毫无忠肝义胆,点都不值得被欣赏,哪怕底子都被揭差不多,他也能突然反戈,噗通跪下来把尊严踩进尘埃,只为能够活命。
可他却又像只不服输小白鹅,在某些事情上坚决不肯退让,他毫无城府与心机,不懂什叫收敛锋芒,也不懂什叫深谋远虑,他就是单纯,委屈就哭,难受就闹,给颗糖就笑。
坚韧吧,坚韧不到底,反抗吧,反抗不到底,装乖吧,装乖不到底。
就是个小人物,不起眼很,可也不算讨厌。
他像是艰难求生,没有任何能力小动物,只能见风使舵,紧张兮兮竖起耳朵,委屈巴巴步挪。偶尔遇到比自己弱小,扑上去啪
“朕没有嫌弃筝儿。”
“可开始嫌弃自己……”何筝说:“是修几世福气才能遇到陛下,才能得陛下这疼爱呀。”
方天灼目光依然落在书本上,他没有说话,但脸上却扬起淡淡笑容,似乎有些欣慰。
“陛下到底喜欢什呢?跟你走在起,根本就是个花瓶啊。”
“那筝儿喜欢朕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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