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陈恪可不是那种面嫩后生,他大笑三声道:“休想老牛吃嫩草!”
朝笑得前仰后合众人拱拱手,陈家兄弟便上大街。
大街上,人流多起来,路边摊贩也密集起来。
正是盛春时节,牡丹、芍药、棣棠、木香种种上市,卖花者以马
有颜如玉。”陈恪敬谢不敏道:“刘干娘,你还敢卖盗版书,下回被衙门抓到,别央爹去捞你!”
‘盗版’这个词,真不是陈恪带来,而是宋人原创。这年代,还是以雕版印刷为主。有雕好板子,便可以大量、快速印制,就意味着丰厚利润。所以在唐代,就有不法分子不经许可,私自盗刻、翻刻雕版,非法牟取利益。
盗版活动猖獗,很自然地激起作者及出版商不满。而朝廷亦对此高度重视——道理很简单,盗版再多,非但不会为作者及版商带来半文钱收入,反而会抢占正版销路。若置之不管,久而久之,天下还有谁人写书,还有谁人印书?最终还是损害读者,损害所有人利益。大宋以文教立国,自然不会坐实这种恶果发生。
北宋初年,朝廷便颁布系列法规条文,将对出版市场管理,纳入官府日常事务中——规定所有印刷品雕版之前,都必须送交当地衙门备案,由官府编号登记后,才允许印刷。
而雕版所用木板,反复使用次数基本固定,官府便通过对每块雕版监管,遏制版商随意翻版可能。
许是因为宋代亲民官乃至吏人,都是出身读书人缘故,有宋朝对盗版打击十分严厉。而正是得益于官府对文化保护,禁止翻版、禁止私刻已经成为宋代印书行业种禁例,版商只要有次翻版、私刻行为,就会被永远驱逐出印刷行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刺配充军。
可以说,宋代版权保护,要比后世好得多,在官府力量较强城市中,基本上杜绝盗版书籍出现……但有类出版物例外,那就是因为格调低俗而无法通过审查,但普罗大众喜闻乐见流行话本。虽然无法正版发行,却又有强烈需求,所以仍有不少目无王法之人,在穷乡僻壤,偷偷刻板印刷后,运进城里售卖。
这种书,虽然官府查禁不严,但书店里是不敢卖,都是通过刘婆子这样流动商贩,走街串巷兜售,却也不敢去繁华大街上,都是在这种官差不常出现地方转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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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卖这个吃什呀?”刘婆子咯咯笑道:“要不小官人把雇家去得,保准把你从头伺候到脚……”这女人虽然叫婆子,但其实刚四十岁,且蜀人面嫩,看上去仍风韵犹存。最是喜欢调戏俊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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