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帮人,不能有软肋,有软肋,就有弱点,就再也不会无敌。不过现在,他软肋已经死,他再次无敌,浑身上下没有别念头,只想断送那条利益链上打所有人。
等到在港城掀起番腥风血雨后,他再次离去,坐在同样船头,看着同样夕阳,只不过那个曾经陪他起坐在这里看日落人已经不在,再也没有人帮他修剪指甲,笑着说句“阿福,你长得真好看”。
电影,落幕在裘复刚回到港城时,和柯元宇段对话。
“洪义社里,有肇兴帮*细,沾毒,就肯定要杀。”
“你要杀自己曾经兄弟?”
是有很多因缘巧合相遇,有人辈子相守,有人生错过。他放弃想二十多年大当家位子,他下定决心要去做个普通渔民,他决定要好好地过日子,成为个普通幸福人。
然后,他再次被这个人抛弃。
只手重要吗?
阿福认识阿华,不会为钱去做铤而走险事情。他甚至不识字,不知道什叫d品,不知道什叫走私。他吞下那些胶囊时候,在想什呢?或许是在想,终于可以给阿福买只手,又或许是在想,那天晚上,阿福亲吻到底是什意思。
到最后,傻子终究是傻子,就算买到假手,也被人骗,买二手废弃货。
“柯元宇,你要阻止?”
“不,直很遵循老当家三条规定,不沾毒,不沾人,不沾红。”
“好,那愿意帮你。”
“……很想知道,你这次回来,既然都把绑在这里,为什不趁机杀?社里有不少人还是你心腹,你回来得不算太晚,记得王叔就是你留下暗手吧。”
回答柯元宇是死般寂静,等过许久,这个冷漠无
在他被人活生生地开膛破肚时,那些人根本或许都不知道这个正在被他们残忍杀害朴实渔民名字。就像那些警察,他们只想着“这真是个愚蠢家伙,以为钱是那好赚”,却没想过,就是个傻子,也有爱他人,也有愿意为他而放弃切人。
在阿华死去那刻,阿福就再也不见。或许开始就是个错误,明明不是个世界人,明明就不该有任何交汇可能性,只要他不在,阿华应该娶上个漂亮媳妇,生个大胖儿子。那个儿子可能和他样,每天下海捕鱼,最后为阿华生个大孙子。
冰冷刀划破肚子,滚热血,从腹腔里涌出。
裘复这生,杀过无数人,他最残忍时候,曾经把个十二岁小男孩刀割喉。
而如今,报应来,没有报在他身上,报在他唯软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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