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炜接二连
233非常积极,帮忙查这段历史。
“信最初被他藏在老房子里本书中,后来你们搬家,被起带走。他找几次,没找到,就以为是丢。”
“你恋旧嘛,辍学搬到这里以后,又把老东西起带过来。前段时间他来这里时候,无意中翻到信,本想取出带走烧毁,结果你突然进门,他就直接插进自己专业书里。”
后面事情,方灼在记忆中能翻到。
当时方炜临时接个电话,似乎和论文有关,饭都没吃,就急匆匆走。
方灼说,“还给。”
方炜现在虽然火大,但还残存几分理智,自己是来求人,不能把脸彻底撕破。
他取下背包,从里面个隐蔽小包里拿出只钢笔,丢到桌上。
这笔价格,他也是前两年才知道,就像是捧着个宝贝,放哪儿都不放心,只好每天装在书包里,随身携带。
如今给出来,他肉痛不已,但很快就释然。
包,在内侧小包里,搜出支钢笔。”
“当时问你,你说是同学送生日礼物。”
方炜想反驳,被方灼打断。
他想着那只钢笔外形,描述着,“普通东西你看不上眼,记得钢笔外壳是原木质地,笔尖是金色,顶部有类似年份数字标识。”
系统很给力,根据描述在世界历史中,翻出某奢侈品牌款钢笔。
而那本被遗留专业书,也不知经历什,被他踢到床底下。
这封越洋信生,真他妈曲折起伏。
见方灼久久沉默,方炜心越来越没底,涌上心头恼怒,也被慌乱给浇灭,变得低三下四,“那时候小,不懂事……”
方灼翻白眼,这句话真是万金油,哪里需要哪里搬。
“不想听你狡辩,更加不想看你表演,该说上次已经说得很清楚,你也后不要再来找。”
他哥就个高中学历,拿钢笔也没用,等这次事情过去,他再要回去。
方灼看向桌上钢笔,原木笔身,因为长期触碰,已经包浆,上面金属配件,也布满擦痕。
可怜小东西,在被人摧残过多年后,终于回到主人怀抱。
方灼将钢笔攥在手里,仍旧有件事情不明白,方炜为什要把信收起来,甚至随身携带,而不是毁掉。
这不符合常理。
方灼看到那价钱,差点吐血。
不得不说,白眼狼眼睛真毒辣。
方炜黑着脸大喊声,“够!”
“你当时每天拉着张死人脸,问什都心不在焉,钢笔坏你也忘,恰好那只钢笔与封信起送来,拿来用下怎。”
妈,偷人东西还这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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