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第次,孟初冬没办法坦然接受尽完人事后天命,哪怕光是想想,都闹心。
那是,他,团长。
……
因起得太早,锻炼完奶妈回筒子楼后又补个眠,虽说不争气,但有个好处,把早饭略过去。再起床时候正午时分,他怀着忐忑心情站到前两天淘宝上四十块钱弄回来电子体重秤上。
数值慢慢稳住,显示比昨天同时间轻0.23千克。奶妈四舍五
吕越愣下,很快琢磨懂,惊讶道:“你单恋啊!”
孟初冬想想,诚实点头:“嗯。”
吕越黑线,长叹口气:“这就不是哥唠叨你。你说你个单恋,还嫌人家胖,还什跑步减肥,你有能耐先把人追到手好不好。”
孟初冬敛笑意,又做几下哑铃,才淡淡道:“没嫌他。”
吕越皱眉:“那他这天天要死要活逼自己跑步干啥?你还督促那上心。”
这根本是热恋啊!
吕越发现自己很没出息羡慕嫉妒恨TAT
通常这种情绪都会以八卦形式表现出来——
“冬子,给讲讲呗,你俩咋认识,还有他长啥样啊,有照片没?”
咋认识?副团几乎不需要努力回忆,因为那场景清晰如昨:“他想杀,结果被杀。”
孟初冬动作未停:“别人嫌。”
吕越瞪大眼睛:“所以你这是在帮别人养成媳妇儿?!”
这次孟初冬想得有些久,想出来回答却是:“不知道。”
尽人事,听天命,直是孟初冬行为准则。他觉得把自己能做都做到,那结果无论好坏,他都可以接受,不会后悔。对待轩辕,便是如此,如果不是五岳阁导火索,兴许他会和对方发展到三次元,兴许某个契机就把轩辕掰弯,但现在讨论这些兴许都没用,事实是他俩掰,相忘于江湖。这个结果他或许不喜欢,却可以坦然接受。出柜也样,把能说道理都给父母讲,还是不行,那他就搬出来,逢年过节回去下,尽管下场永远是被赶出来,但来日方长,他也没觉得有什难以接受。
可就在刚刚那句“不知道”出口瞬间,孟初冬忽然发现,那三个字后面隐藏两种可能性,其中之,他接受不。这里指不是给别人养成媳妇,而是把方筝养成别人媳妇儿。
……这绝逼是他听过最凶残邂逅没有之!
“等等,”吕越奇怪,“被你杀还能看上你?你们打游戏不是最恨被人杀?”
孟初冬笑下,似乎回忆起某些好玩事情。
吕越默默别开头,虎牙反光,好刺眼=_=
过会儿,孟初冬似乎回忆完,才悠悠道:“他还没看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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