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张照片进入纪询与霍染因眼中。
还是黑白照片。
照片里,应是夕阳西下时间,太阳在远处地平线上没小半身体,汤志学嘴叼口哨,单臂高高举起手握成拳头,他双眼紧盯辛永初,侧身背对镜头;辛永初则在前边奔跑,他抬起手臂,扬高大腿,汗水在跑步练出来发达腿肌上滚动挥洒。
窗外也到金乌西沉时间。
天色变红,红光染上纪询捏着照片手指,同时染上这张黑白照片,寡淡黑白色开始畏怯后退,金光像是火样点燃这张照片,切都变得生动真实:
辛永初和汤志学起生活,所得到耐心和关怀也最多。
汤志学给辛永初付学费,让辛永初回学校上学。辛永初不乐意,他成绩不好,回学校没意思也没前途,混日子不如去打工。
这是客观事实。
想让辛永初在随后中考中取得好成绩,确实也有难度。
汤志学跑几天学校,问辛永初班主任也问其他好几个老师,最后想出个办法。
外个混混团伙老大头上,他所在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顿,又被像只流浪狗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再过个三五天,等他打开门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角落看见片闪而过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
辛永初才14岁,14岁孩子,还有太高自尊心和朴素道德观,他可以和混混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在汤志学响
他见识过辛永初跑步速度,决定让辛永初奔体育生方向去。
无论如何,都要上学,要路往上读,读出,学出,跑出个未来来。
从14岁到15岁,从15岁到18岁。
每天上午其他人还没起床时候,汤志学就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每天下午其他人放学下班休息,汤志学也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
整整四年时间,汤志学寒暑无阻,始终监督陪伴辛永初跑步训练。
这不是个彻头彻尾坏孩子。
汤志学去打听解辛永初情况后,在街里巷道又呆几天,他找到辛永初。
这次,他直接问辛永初:“愿不愿意和起生活?”
……
辛永初来到汤志学家中,夫妻丧子,无论是对辛永初还是对汤志学支助其他孩子,他们都有着对待爱子样耐心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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