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主人说随便选,时濛既来之则安之,进到套房里,在书桌旁椅子上坐下。
傅宣燎书桌,有着独属于他特征——乱而有序。
各种专业书籍、杂志摞在处,足有电脑显示屏高,最上面kindle像是宝塔顶盖;水笔也堆得乱七八糟,颇具设计感笔筒被弃之不用,仿佛桌角或者地面才是它们归宿;再来便是毫无分类可言合同文件,直接被堆放在打印机上方,都是A4纸,勉强算整齐。
虽然乱却分区明确互不干扰,时濛强忍洁癖没有动手替他收拾,偏过脑袋打算眼不见为净时,看见放在桌子右手边书架上套画笔。
木质笔杆,红貂毛笔头,妥帖地排放在同样木质洗笔筒里,比桌上那堆笔待遇好不知多少。
他长这大几乎没有外宿经验,八岁之前杨幼兰管得严,有回在学校帮老师收作业本回去晚,被她抄着扫帚打,被指着鼻子骂“养不熟白眼狼”。
后来去到时家,就更没有外宿机会,毕竟除江雪,他没有其他朋友,也没有其他可去地方。
陌生环境会让时濛感到恐惧,让他想起刚到时家时候,也是这害怕,总是躲在阁楼角落里,有次还被粗心阿姨锁在里面,待整夜险些冻出毛病。
初次来到傅宣燎家时濛,把自己在卫生间关近个小时。出来穿衣服时候,看见镜子里肤色苍白到病态人,目光和心脏起慢慢凉下来。
他开始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不该答应傅宣燎随口邀请。
出于职业习惯,时濛下意识想试试这笔,视线梭巡圈没找到颜料,更遑论画纸,再仔细打量番,这套笔虽然保存得很好,但有几支笔杆处有明显磨损使用痕迹。
别人用过笔。
能得到如此珍视,是谁用过不言而喻。
正当时濛分神思考该如何处理时,卫生间门打开,傅宣燎擦着头发走出来,看见时濛先是愣,然后瞥见他手上拿着东西,眼
他好像总是越过所能企及界线,去够超过能力东西。
抬手摸摸左边胸肋之上覆着皮肉,与别处不同触感泛起温度令时濛指尖微颤。不过傅宣燎粗心,刚才应该没看见,时濛轻轻呼出口气,拿起浴袍往身上披。
出去时候客厅里已经收拾干净,没在垃圾桶找到剩饭出现在冰箱里,时濛想起吃饭时候傅宣燎扬言要把吃不完打包扔出去,口是心非得有些幼稚。
这套房子有五个房间,洗澡前傅宣燎让他随便选间,时濛便推开其中离客厅最远扇,里面亮着灯,单独配卫生间里依稀有水流声传出。
五分之概率,次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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