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散。
宋煜话对乐知时而言有些深奥,他似懂非懂,产生出种很模糊伤感。他想到失去棉花糖感觉,想到站在阳和启蛰门口傻傻等待约会奶奶,像个大人那样叹出口气,呼出白雾又蒙住他眼睛。
看他这样,宋煜竟然有点想笑,他想说快吃吧,别想,可还没来得及开口。
“们不会走散。”乐知时放空眼神聚拢在他身上,很笃定。
宋煜望着他,沉默片刻,这意味着消极否定态度,乐知时很清楚,所以他又说:“如果走散,定会努力去找你。”
冷,它就缩在院门口墙根,很小团,有点脏,但眼睛很亮。”
当时他意识不到自己是因为什原因善心大发,捡回条小狗,但他知道,捡回来就要负责任。
等到乐知时从海南回来,看到小狗欣喜若狂表情,惊喜地拥抱住他,那双闪闪发亮眼睛,给宋煜答案。
“原来是这样,真好,棉花糖还挺记事儿,知道哪里是自己老家。”乐知时抱着棉花糖,口塞下颗珍珠丸子,黏软糯米和富有弹性肉丸起吃下去,美味翻倍。他认真地咀嚼,眼神放空,瞟到被他们弄乱前台,看着那本本记载着这间餐厅历史笔记本。
咽下去,他感叹:“那种病好可怕,明明很想记住,却连自己最喜欢人都忘记,长相忘,名字也忘。”
他表情那认真,说得好像是真样,令人无法质疑。
“不用。”
宋煜拒绝得很果断,让乐知时心生挫败。可下秒,他又听到后续。
“你方向感太差。”宋煜又给他夹枚丸子,看向他懵懂双眼。
“就站在原地等吧。”
宋煜凝视着乐知时,在餐厅顶灯下,他轮廓愈发柔软、懵懂。
他开口,声音依旧沉闷、冷淡,说出来话也很现实。
“就算不得这样病,记忆也不是可控。不忘记也不代表情感上不会发生变化,可能过很久你还记得这个人存在,但他在你心里位置已经不同。这种结局,比阿兹海默被动遗忘更加悲惨。”
人际关系敏感又脆弱。谁都在向前走,向四面八方走,大家都是匆忙蚂蚁,忙忙碌碌中失去联络。所以宋煜才讨厌建立深厚人际关系,节省心力,也提前规避风险。
“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真太容易走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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