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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血之契(2 / 4)

但是,很快太阳将升起,阳光会一寸一寸炙烤他的皮肤,让他的身体不断毁坏又重生,直到他耗尽力气,被烤成灰烬。

这就是血族的日刑。

墨菲说:“你看,我还是很赏罚分明的。”

墨菲临走之前,在血族的议会中造成了极大的动荡。

这次动荡被称为“纯血之末”被记在在血族的日历当中,因为据说这一切的导火索都是最后一名纯血种的初拥仪式导致的。

他的威压令血族恐惧地颤抖,说:“你不可能是人类,你是什么怪物……”

“怪物。”墨菲玩味的说,“不死生物确实算是怪物吧。啊,要不是你们惹我生气了,我还是很想好好当一个人类的。”

说完,他轻轻攥住手掌,又摊开。

那名血族浑身上下发出“咯咯”的声音,然后瘫软到了地上,化成了一团灰烬。

长老们惊恐万状,有人终于供出了真凶。

灰烬。

场内静默得可怕,长老们人人自危。

有人喊道:“来人!”

有人已经匆忙地化为蝙蝠向外逃跑。

墨菲收回手轻轻抚摸着猫,一边用冷淡的视线看向了大门——那门便轰然合上了。

在公爵的城堡里还留下了墨菲的画像,后世的人由此临摹出了墨菲的长相,并忠实地记录下了这段历史。

血族们说,墨菲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他天生就应该是一名血族。证据是,他在接受了纯血种的初拥之后,立刻获得了令人胆战心惊的恐怖力量。

然而谁也不知道他来自何方,最后又去到了哪里。只是他带走了公爵以诺。

关于他的信息,他们唯一确信的是:墨菲拥有独一无二的“愉悦之血”。

在他愿意的时候,他的血将胜过世界上所有美味,能让尝过一次的血族为之匍匐膜拜,能让

墨菲对他笑了笑:“你自己跟我来吧。”

血族亦步亦趋,跟着他离开了议会,身后留下的是一片狼藉。

出去之后,他还想逃跑,但墨菲根本没给过他机会。

墨菲用七根鲜血长矛,将那名血族贯穿在绿茵广场上——就是血族们用来杀死血奴的那片绿地上。

血族顽强的生命力让他不断挣扎,只要心脏没有被扎破,他就暂时不会死。

接着他又找了个座位,很随意地坐下了,说:“我给你们一个机会,说出是谁出的馊主意,想要打以诺的念头?”

在场的血族都不说话。也许是出于血族的傲慢,也许是出于最后的自尊,没有人供出那个主谋来。

墨菲便将猫放下来,说:“宝贝,你去挑一个。”

那只猫之前受了惊吓,被放到地上以后,飞速的向着一个地方逃窜去了。

墨菲顺着方向看过去,伸出手凌空将一名血族抓到了眼前,就问:“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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