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凌就喜欢这样。但他现在已经不是个半大少年,而是
荒芜背景下,那种张扬美丽与蓬勃生命却饱满到几乎要冲破屏幕。
林斯转头看凌,凌正在说着这颗星球上发生趣事,他安静时候像童话故事里人物,现在则不样,年轻俊美面容上有种特别神采,像跳动火焰。
凌翻到下张。
“最喜欢这个,”他道,“朵玫瑰。”
林斯把目光放回照片上,这是在宇宙中拍摄,朵玫瑰星云。
——现在三期计划,是以凌为蓝本,假如能激活每个人DNA,让它具有定自主性,哪怕活性只有凌百分之,都是个里程碑式跨越——因为它意味着进化不再依赖自然选择,整个历程被人为加快。
“无论是哪边工作,都需要你配合,你可能每天要被扎许多针。”林斯道。
“没关系。”凌翘起唇角笑。
话是这样说,实际上还是有点怂,比如他抓着林斯手臂那只手就紧下。
林斯抓住那只不安爪子,摸下以示安慰。
大团温暖星尘组成它,不同波长恒星光给它镀上色彩,22微米是深红,12微米是碧绿,枝玫瑰便这样绽放在星空中。
凌把它发给林斯:“送给你。”
离开这些年,他声音也有所变化,与少年时相比,质地仍然清澈,却已经不再是孩子稚嫩音色。
低些,仍是很好听,由果汁变为淡酒。
隐约异样感再次漫上林斯心头——此时,凌只手挽住他手臂,半边身子靠在自己身上,黑发落在自己肩膀上,离得极近,甚至呼吸相闻。
正事说完,林斯明明该走,但是凌只消因为林斯要走而伤心地垂下眼睛,就又把人留住。
他打开自己手环,给林斯看自己在各个星球上拍照片。
凌显然具有非常出色审美——砂砾行星上三颗恒星同时隐没在地平线辉煌落日,冰封星球连绵不绝剔透雪山,漆黑地表上银白色人类飞船,这些行星大都异常荒芜,它们日复日自转,永不停息,地表没有生物,所处宇宙环境安静到近乎死去。
孤独。寂静、深远、永恒孤独,但宇宙就是这样广阔又孤独,或许只有曾经地球熙熙攘攘。
除景色,也有人物照,最漂亮张是斯维娜拍,傍晚时候,他们驻扎在个荒漠行星,在背风处点起篝火,上校在和众队员划拳,凌坐在最高那块石头上,军装勾勒出身形利落又漂亮,风吹起他头发,他对着镜头扬眉笑着,身前是明亮火焰,背后是辉煌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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