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个名叫“L”文件夹,连通着,就是自己体内文件夹。
他另外打开自己存放c语言程序文件夹,拷贝个过去。
果然,这个程序文件也出现在自己体内世界里。
林浔精神为之振。
也就是说,外界程序,可以直接拷贝进入体内世界,然后随意运行,不用自己再亲手打遍进去?
林浔将顺着文件目录往下看。
突然,他目光凝住。
多东西。
在列表底部,静静躺着个被命名为“L”文件夹。
林浔从小就和电脑打交道,深知文件放置混乱后果。所以,哪些文件放在哪些文件夹里,文件夹怎样分门别类清晰命名,都是固定。他绝不会给文件夹起“L”这种不知所云,过半年就会忘掉取名初衷名字。
那,这也就意味着,他以后不必进入系统空间,即使是在现实世界中,也可以编译自身程序!
而这仅仅是把初级法器。
那掉落率千分之,被系统特意出声提醒稀有法器,又会有什作用?
林浔来到电脑桌前,在桌上格子里拿出自己那枚移动硬盘。
硬盘是黑色,但此时已经和它原来普普通通模样大相径庭——变成璀璨,五彩斑斓黑。
总觉得,它在隐隐发光。
他将键盘拿起来,触手还是金属冰凉,重量也没有变,但是连接线没。
这是什意思?
他试着将手指放在触感熟悉键帽上,眼前世界忽然荡起层涟漪。
随着无形水波荡漾,他眼前世界出现层虚影。
他立刻把自己整个C语言文件夹都拷贝进去——里面存放着自己从小到大写过所有成形C语言程序,虽然不知道能不能用上,但是有胜于无。拥有个丰富、可以随时调用程序库,让他充满安全感。
三分
他鼠标在这个L文件夹上审慎地停留三秒,然后打开。
三个C文件。
个helloworld,两个循环。
林浔感到自己呼吸微微急促。
这是他体内系统三个程序……
那,又要怎样用它?
林浔想想,没有头绪,决定还是回归本质。
移动硬盘是个存储工具,比U盘容量大,读取速度也更快,但本质没什区别,还是要插在电脑上。
他打开电脑,将硬盘接入,打开文件夹。
还是熟悉界面,没有什特殊之处,还和以前样普普通通。
蓝色界面,以半透明形式在自己眼前展开,与现实世界重叠。
林浔试着按几下键盘。
字母在程序界面上出现。
原来如此。
这把键盘作用……是用来在他体内编译器上写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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