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在这之前,洛九江已经陪人下三盘围棋,做回陶艺,跟人拼酒喝七杯深水□□面不改
无论过多久,无论走多远,今日刀神依然如同昔日少年,洛九江永远是当年那个洛九江。
对于洛九江这份曲意回护和照顾,大多数凡人辈子都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郑舒露出不乐意神色,也就识趣地不在这个问题上打转,默默目送着洛九江两三句话后离开人群,跑到舞台边上去研究那把电吉他。
……这货居然还是保持那个蘑菇样蹲着姿势,联系下他刚刚那份帅翻全场霸气自信,竟然有种反差萌搞笑。
有人偷偷问郑舒:“你这朋友,不错啊。”
郑舒连连点头,出于友谊警告道:“别惹他!”
杯手指,他手指修长而有力,手掌不厚不薄,但是指腹指根都结着层明显茧子,就更让人看不出来路。
不认识最普通高脚杯,但是谈吐从容自在,绝非没见过世面人物;手上有层现代人基本不会有明显茧子,但是皮肤光滑紧致,不粗钝也没有疤痕,显然不是干粗活得来。
然而他手掌上痕迹,又不是枪茧。
来路成谜,是个练家子。几个人悄悄地交换下眼色。
郑舒绝望地给他圆场:“大神你太爱说笑,你什场面没见过啊。”
那个人连连摆手,生怕他误会:“不不不,没有那个意思,就是真觉得他不错啊。”
“也是。”郑舒严肃地点头补充道:“是真想告诉你,别惹他。”
上个惹他家伙就在楼下呢,要不是大脑是个整体,全都裹在皮层里,现在估计脑花已经被搅得跟蛋花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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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随便吧”架子鼓插曲原因,最终晚上去会所时候,郑舒是带十来个人起去。
洛九江笑笑,顺着他台阶往下走:“只是开个玩笑嘛。”
他这双手手握过刀,持过剑,掌心里托举过价值连城明珠。捏着高脚杯那两根指头,曾经夹着片幽蓝而澄澈龙鳞,亦在无数不凡名贵珍宝间流连过。
他什世面都见过,怎样派头都值得,但即便拥有无数奇珍异宝,依旧不妨碍他喜欢这个小小、普通、廉价又量产高脚玻璃杯。
就像即使举手之间就可呼风唤雨,随意刀便能撕裂时空,面前这些脆弱无知人类与他相比简直如同蝼蚁,可他还是喜欢这所有切,喜欢这个没有灵气,也没有修仙者时空。
他仍旧会笑着和这些人说话,春风化雨地把这些人刁难化解,为郑舒句为难圆场做补救,然后笑眯眯地和对他感兴趣所有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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