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前面远处女生走路,脚步声控制到和最近摄取卡路里差不多。
她有时候会停下脚步。
在这段等待期问,回想自己之所以变得讨厌狗过程……对,是在小学时候,朋友家养条狗,事情是发生在好几个人起去朋友家玩那天。朋友母亲向们介绍那是只杂种狗幼犬,不过后来在图监上发现其实那是只柴犬。小狗超受欢迎,被所有人轮流抱着玩,朋友说摸起来很蓬松,感觉好像很不错。
后来轮到抱,排下个人催促着并接过小狗。它确满身都是毛,触感也不差,不过其他部分就不及格。
当天晚上,虽然在捕获时就已经给予致命伤,但它还是用决死战力气咬。托它福手背现在还留有当时伤痕。而且它味道和之前柴犬比起来差太多,年纪太小可能是原因之吧?几年后又再次尝试狗味道,吃起来感觉就挺不错。从这点看来,不得不承认自己之所以讨厌狗并非是针对素材上偏见。
这次没有年幼小兄妹陪伴。
个人,仰望着夜空。
「好,走吧。」
为让明天风平浪静。
第二人「简单杀人」
。
以对说这种话看来,她是不是承认有成长徵兆呢?
听到那个人说话,让再次感受到什叫做天职。
这个外行人觉得,医生真很适合当精神科医师。
坂下恋日这个人,定会用不会让人感到痛苦力道触碰伤口。
结论就是,因为被咬所以讨厌。接下来再次开始移动,经过已经打烊粗制点心铺,跨过小小河川。记得这条小河里住着小虾,它们活得比狗有礼貌多。这种判断也许
讨厌狗,所以不需要手下留情。
更讨厌猫,所以更不需要有所顾虑。
至于最后人呢,并不讨厌,而是基于好奇心,所以杀。
在暗夜下,回想起这件要当作回忆还言之过早记忆。
超喜欢在夜空上飘动云朵,同时也对它抱着不安,因为夜晚宛如为将世界结束而来,焦躁感会在脚及手指沸腾。当这告诉朋友时,简直被笑翻。
下次找机会和她见面,互相商量就职问题吧。
……不过啊——
世界上有坂下恋日这个人,花三十年时间孕育和储藏,慢慢地熬煮自己人生观。和她用绝妙激励、训斥,表现出散发各种颜色光彩黄金台词相较下,脑中开始浮现感想实在很像小说最终回前话,也确思考起自己是不是去死会比较好。啊——谁快来对说个谎啊。
而那天即将迈向尾声。
外出前往深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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