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喜欢身材高瘦,白白净净,带些书生气。”安和微笑道,“最好还要会刻簪子。”
顾念能听出陆莺曲子里弹错几处地方,肯定是精通音律。容瑾问起时,他却说只是略懂二。安和下意识以为,这音律“略懂二”和刻簪子“略会二”,是个意思。
他心想这可真是太巧,真是天助也:“如今看来,这具体条件,高瘦白净,带着书生气,簪子还刻好,他说这人不就是阿念吗?”
他刻意忽略容瑾是在说过这话之后,才认识顾念:“想来阿瑾早就对你动心,只是直没有表明心意。”
顾念心里咯噔下。
再说莺莺姑娘本来就是你红颜知己,你前科那多,躲得过这次也躲不过下次,早晚要叫人家知道。”
“什就红颜知己!就听听曲子,连句闲话都没说过,怎就成红颜知己?!”容瑾简直抓狂,“哪来前科?!你给说清楚,不许诬赖!”
汤兴翻白眼:“你要真问心无愧,你慌什啊?行行,回去帮你解释,行不行?”
容瑾心累:“您可闭嘴吧。”
容瑾和汤兴离开,屋里时寂静。顾念心里像被人倒碗苦汤药,从心底苦到舌根底下,只好默不吭声地喝酒。
他其实不会刻簪子。
周临嘉拼命想话题,时脑抽:“阿念,你会刻簪子吗?”
顾念拿着酒杯手顿,他想起来容瑾之前提过,要他刻把簪子做回礼:“略会二。”
其实点也不会,是听容瑾说之后,才开始解。但他想,既然容瑾和周临嘉都提起,大概是有些缘故。他想听听。
安和是三个人里面心思最缜密复杂。他想着顾念八成是生气,最好趁现在不动声色地帮阿瑾说说好话。他插话道:“阿瑾之前突然告诉们,他喜欢男子,们不信,还问他喜欢什样子。”
顾念果然放下酒杯,眼神专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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