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观进厨房果然比待在书房自在多。他从冷藏室摸出几朵香菇把小葱,又翻出包绞好肉馅。霍明钧进来帮他洗菜,谢观也没拦。两人肩并肩站在流理台前,个总裁个明星,从形象到气质,没有处像家庭妇男,却莫名地气氛和谐,看上去有种难以言喻温馨亲昵。
肉馅加糖盐生抽五香粉煨好,拌进剁碎小葱香菇。谢观飞快地擀好面皮,嘻嘻哈哈地教霍明钧怎包馄饨。骨汤烧开,揭开锅盖便腾起大团温暖白汽,紫菜和虾皮在沸腾汤水里翻飞,薄薄馄饨皮上隐约透出肉馅深色,数分钟后起锅,白瓷碗底铺着小撮碧绿香菜,白汤翠叶紫菜红虾,碗中浮着玲珑饱满馄饨,卖相朴素,然而香味却丝丝缕缕地勾人。
两人人手碗,面对面吃心满意足。
夜宵这种东西虽然罪恶,但也会带来无与伦比幸福感。被热汤抚平不仅仅是饥肠辘辘,还有切忐忑、尴尬与焦虑,进退不定欲言又止,和幽微低回心绪难明。
难以触摸是
谢观靠脑补成功吓退自己那点桃红柳绿花花心思,他抓着笔鬼画符似练会儿字,把霍明钧飘逸洒脱签名写出现代抽象派风骨,写完拿起来端详片刻,自感觉很满意,遂放下笔伸个懒腰,道:“你晚饭没吃好吧,要不要吃宵夜?”
霍明钧看眼墙上挂钟,发现从他坐下至今还不到十五分钟,想来放到学校里也不是个省心孩子,摇头笑道:“多动症。”
谢观理直气壮地说:“这叫活泼好动。”
“是,而且还青春年少,”霍明钧接茬道,“正在长身体,需要补充营养。你经纪人知道你半夜十点吃夜宵吗?”
谢观色厉内荏地拍桌子:“少废话,吃不吃,个字!”
霍明钧:“吃。”
两人对视眼,拍即合,高高兴兴地下楼去做饭。
按照霍家内部流传养生学,晚饭要清淡少食,睡前不可吃东西,夜宵零食之类更是罪大恶极。霍明钧在这种规矩下生活二十年,再加上他本身不重口腹之欲,基本与夜宵这种东西是绝缘。哪怕经常在外应酬,晚饭吃不上几口,回家后顶多自己热杯牛奶。因为不会有人主动为他准备,他需要什,必须得叫阿姨现做,吃东西热情早在找人和等待过程中消磨干净。
谢观手艺其实未必比做辈子饭阿姨好到哪里去,但霍明钧直很喜欢他做菜,连带着对夜宵也期待起来。重要不是那口汤碗饭,而是因为独无二“特意”,代表着时近深夜,而他仍被某个人珍重妥帖地收在心里。
“看冰箱里有骨汤,煮碗馄饨好不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