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若是在这个会有像赫萝般狼出没北方地区,还对寿命稍微长些鲤鱼抱有敬畏之心,或许显得有些愚蠢。
“人类料理食物果然很好吃。不过,不仅是手艺好,挑选过鱼每条都很新鲜。那个叫做阿玛堤小伙子挑鱼眼光挺不赖。”
“他年纪很轻。而且,他交易鱼数量也挺惊人。”
“这比下来,汝马车上载货物是什啊?”
赫萝视线突然变得冷漠。
“看来,炖鲤鱼很合你口味呢。”
“嗯,煮过鲤鱼……竟然这好吃。再来碗。”
因为炖鲤鱼料理是用大锅子盛上桌,赫萝手够不着,所以都是罗伦斯帮她盛取。罗伦斯每帮赫萝盛次,他木盘上就会多出洋葱。看来,就算是煮过洋葱,赫萝似乎也不敢吃。
“你是在什地方吃过鲤鱼啊?应该很少有地方会吃鲤鱼吧?”
“嗯?在河里。因为鲤鱼动作笨拙,两三下就捉到。”
”
虽然罗伦斯心想别说甜酒,赫萝少女模样看起来更适合喝蜂蜜牛奶,但是他还是轻轻笑笑表示赞同。
想必酒味道勾起赫萝对故乡怀念。
虽说这是顿许久不曾吃到美食佳肴,但是让赫萝展露开心笑脸原因并非只是如此。
因为件意料外事情,让赫萝深刻感受到自己越来越接近故乡约伊兹。她就像少女收到出乎预期礼物般,表露真心喜悦。
“嗯?那是钉子。像这张桌子……没用到啊。”
“咱当然知道是钉子。咱意思是要汝采买些更光彩炫目商品。还是说,汝被留宾海根失败经验给吓倒
原来如此,赫萝定是在狼模样时抓鱼吧。
“没生吃过鲤鱼,好吃吗?”
“鱼鳞会夹在牙缝里,而且鱼刺太多。咱经常看见小鸟口吞下整条小鱼,还以为很好吃呐。生鱼不合咱胃口。”
罗伦斯不禁想象起抓住硕大鲤鱼,然后发出咯吱咯吱声响,从鱼头咬起鲤鱼赫萝模样。
鲤鱼以长生出名,教会除称鲤鱼为圣鱼之外,也称之为恶魔手下。因此,只有在北方地区才会食用鲤鱼。
然而,罗伦斯却不由地从这般模样赫萝身上别开视线。
罗伦斯并非担心自己看赫萝看得出神,会惹来赫萝讥笑而别开视线。
对于约伊兹老早以前就已经灭亡传言,罗伦斯路以来都隐瞒着赫萝没说。因为这个事实,让赫萝想起故乡而感到开心天真笑容在罗伦斯眼里,变成刺眼烈阳。
尽管如此,罗伦斯依然不愿意破坏难得愉快用餐气氛。
为不让赫萝识破心声,罗伦斯变换情绪,并露出笑脸对着伸手拿取炖鲤鱼赫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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