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奉旨撒娇 > 第33章

第33章(3 / 4)

他把这些花都洒了点水洗净晾干,而后密密麻麻地用奏本夹起来,最后拿红封条捆了个严实。玉旻边批改奏折边看他忙活,中途还兴致大发地跑过来和他一起做,夹着书本放在炭火边慢慢地烘。

有一年玉旻给他的生日礼物便是一朵压干的木兰花。最初的一年,玉旻很嫌弃他,这个小弟弟在他看来娇气又矫情,看起来像个女娃娃。说话轻声细语的,长得也十分秀气,后来他和明慎吵架,这个小娃娃哭着说过:“我不是故意要长成这个样子的,没有人规定男孩子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娘亲没有教我,她和我爹亲都没有来得及教我就不在了。”

那次吵架的缘由明慎不知道,玉旻却还记得清楚,是有别宫的小太监在背地里说,废太子给自己找了个童养媳,藏起来每天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果然不正经,难怪不是做储君的料子。那时明慎才八岁不到,玉旻被那套说法恶心得两天没吃下饭,连带着也迁怒了小小的明慎。

他觉得哪里看这个小家伙哪里都不顺眼:男孩子的眼睛怎么能这么大这么亮?更重要的是,还时刻水润润的,像一只无辜的

显摆,可惜至今未能如愿。

玉旻的宝马则正是乌云氏养出的那匹青宫,的确神采不俗,俊美飞驰,是明慎见过的最漂亮英挺的一匹马了,它此时正在悠闲地低头吃草。

明慎道:“哦。”

玉旻看着他,最终还是没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也是来为你采花的。”

明慎没反应过来:“啊?”

“玟玟今日跑来告诉朕,说嫂嫂至今都没有被皇兄送过花,简直是太惨了——她最近怎么看你怎么惨,朕自然只有将自己检讨一番。”玉旻这么说着,倒当真弯下腰去,开始替他摘花。

他知道明慎喜欢什么样的花——喜欢花瓣小巧玲珑,满满地绽开的,不爱石竹米粒般大小细碎的模样,也不爱雍容华贵的春菊,姹紫嫣红的,夺目亮眼的,一切生动的颜色他的阿慎都喜欢。他给他找到了含笑与萱草,又捡了一些木兰和其他不知名的花朵,兜了满满一大捧,不由分说地都装进了明慎的袖子里。

明慎怕压坏了,于是攥着袖子,两只手也不敢放下来。等到回了帐篷里,他赶紧脱了外袍,开始把花拿出来,仔仔细细地铺开放好,又找玉旻要书:“旻哥哥,我想把花起来,等干了以后还好看的,你有没有可以借给我的书?”

玉旻找了一会儿没找到什么合适的书本,于是把自己批完的折子选了几本丢给他:“这几本是官风闻奏事之折,缴回留在宫中的,你拿去用罢,若是觉着压得不够紧,可以外出找几个石头堆着。”

明慎接过来看了看,道:“不用了,这样刚刚好。”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