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把行车地图调出来,黑市街到港口自动规划出三条路。
燕绥之上次见过蓝眼睛步行离开黑市街时所走方向,跟着三条路相结合,当即筛除两条,只剩下最后条。
“跟这条顺路医院……”顾晏点两下,地图上这条线两边所有医疗诊所都被打上标记。
共三个卫生中心和所医院。
“区立中心医院。”燕绥之念出那个医院名字,挑眉道:“那
是那双蓝眼睛长得特别好认吗?不是。条大街上蓝眼睛人能占三分之,根本不能算什特征。
燕绥之能认出来,只是因为对方装扮跟之前很像。
“刚才在酒吧,想错方向。”燕绥之道,“那个蓝眼睛医生看过来时候,下意识认为他对楼道里有印象,并且认出来。现在细想觉得不对。那天在楼道,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样子,也就无所谓有没有印象。他刚才之所以愣下,是因为本身就认识。”
“他认识,可能也认识他,或者见过他。”燕绥之笃定道,“但远没有到熟悉程度。”
如果熟悉,即便只露出眼睛,燕绥之也肯定能认出来。
自己下半张脸,只露出清晰好看眉目和部分鼻梁,“光线很暗,而你只看到上半张脸。”
他回忆下,又更正道:“准确说来,不是看到,而是这样扫而过。那好几天后,你冷不丁再见到,这次没有任何遮挡,光线依然昏暗,你能立刻认出?”
“……”
别说挡脸,没脸都能认。
顾晏偏开头道:“还是换个路人假设吧。”
所以这个人他可能只见过两面,没有仔细看过对方脸。
个见过但不算熟悉蓝眼睛医生。
这比刚才范围缩小大圈,但对于两位律师来说依然不算什。除法院警署看守所,医院大概是他们去最多地方,打过交道医生也数不胜数,蓝眼睛同样很多。
好在刚才那个中年男人说过句还算有用话——
他说,“要去港口,需要送你回医院吗?顺路。”
不过假设或是试验都只是为确认,事实上他们不做这些也能有个大致答案——
昏暗灯光下,那样简简单单瞥眼,会有印象吗?当然有。
“如果第二次穿着类似衣服,跟前次样戴着口罩,在同样略微昏暗灯光下,确实有立刻认出来可能。摘口罩反而可能不大。”顾晏说。
因为那种前提下记住并不是真正五官细节,而是那个场景。70%复刻那个场景时,就很容易让看过人产生联想。
就像那个医生两次都戴着帽子和口罩,露出双蓝眼睛,燕绥之就能很快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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